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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 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法治山西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作为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省委法治办深入贯彻《实施意见》,以推进“六权治本”为抓手,发挥“调研谋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推动”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为我省实现“六大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推进“六权治本”,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六权治本”是省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按照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六权治本’思路,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高度,突出强调了推进“六权治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六权治本”,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是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法治办认真贯彻《实施意见》及省委“六权治本”推进会议精神,发挥自身职能,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贯穿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以全面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为重点和突破口,突出抓好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优化完善权力行使制度等重点工作;深化“六权治本”试点工作,推进“六权治本”向乡、村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六权治本”考核工作,将各市各部门“六权治本”推进情况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以“硬考核”促“硬落实”。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治能力。《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这充分彰显了省委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各级党委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省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山西建设,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更名为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社会建设三个专项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法治建设领导格局。省委的重视和支持,为法治山西建设加快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法治山西建设新的领导体制下,省委法治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提升指导工作的水平,组织和推动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各部门党委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完成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任务。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职责分工体系;针对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项目化推进机制。
开展绩效考核,强化法治观念。《实施意见》强调:“要健全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和全省各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这对建立以法治为导向的正确政绩观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明确了法治建设考核的突出地位。为落实好《实施意见》对法治建设考核的定位与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重视法治建设,促进各级领导班子依法执政,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省委法治办在法治建设考核已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提出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目标要求,并对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责任等进行细化分解,加强考核日常管理。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定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绩效考核,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造就具有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的干部队伍。关于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考察,《实施意见》也有明确要求:“要把贯彻依法执政、推进法治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一表述有助于在全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
强化工作举措,深化法治创建。《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形成以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引领,以行业法治创建为支撑,以法治乡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诚信经营企业(商户)等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活动体系。”这是对法治创建活动的全方位设计,涵盖了地方、行业、基层不同层次,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多种创建形式,有助于强化法治山西建设的载体和平台。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省委法治办推动全省进一步开展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重点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县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的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把法治创建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和谐创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选树一批不同类型的法治创建先进典型,推出可复制经验和范式,提升全省法治创建活动整体水平。
加强调研督察,推动法治实践。深入贯彻《实施意见》,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必须推进理论与实践相融合,加强调查指导,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对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前瞻性思考,谋划、制定好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省委法治办围绕深入贯彻《实施意见》这条主线,切实加大调研指导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从法治山西建设的实际出发,确定阶段性主攻方向,科学谋划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研究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当好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参谋助手。同时,落实好《实施意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常态化督察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的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确定重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项目化管理,使法治建设督察成为常态,确保法治山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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