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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就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这是推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治本之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和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管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新要求,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切实向市场、社会让渡职能,并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形式界定“三方”职能边界,促使政府把不该干的事情停下来,把应该履行的责任担起来,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本转变。
政府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政府在向外释放职能,解决“越位”、“错位”问题的同时,还应切实“归位”、“补位”,把应该履行的职能履行好。政府要将市场竞争中的“运动员”身份转为“裁判员”、“仲裁员”和“服务员”角色,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针对我省城市地下管网破旧、人口老龄化、农村医疗机构短缺等问题,政府应调整投资重点,将有限的公共资源投入到城市地下管网、养老服务、农村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并且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形式,撬动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的促进作用。
政府转变职能应与机构改革、机制调整和制度创新相结合,以此激发体制机制内在活力。通过机构整合、政策融合、信息契合,推动一、二产业需求与生产性服务业的无缝连接,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有效对接,科技创新政策与产学研用的有机衔接;通过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引入风险管理、强制性标准、智能监管、信用管理、社会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通过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人才使用制度、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有效激励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能进能出的人才交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办实事、谋发展、求创新、促振兴的积极性。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发现和培育市场
完善体制机制,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发现和培育市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从放活市场中找办法、找台阶、找出路。辽宁要全面振兴,必须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在新常态下,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双重经济发展目标,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放开市场“手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开拓市场空间上,以宽广的国际视野、长远的战略眼光,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让辽宁的产能与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对接。在丰富市场主体上,通过放宽社会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财税价格经营体制改革、解决融资难题、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上,通过设立发展专项基金和引导基金等形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良好营商环境为必要条件,以放活市场为根本出路。为此,应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人民群众“改什么”、“如何改”和“改的成效”的发言权,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优化服务流程,全方位实行网上许可,高效推行“三(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为企业设立和合法经营降低门槛、清除路障。
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哪个地方的创新创业人数就多,经济就充满活力。辽宁老工业基地应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大力气,用足功夫,要为企业洽谈项目提供空间,牵线搭桥;为公共财政支持项目顺利落地协调关系,疏通阻隔。要把中小微企业“扶上马送一程”,通过加强降税清费减负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完善投融资机制等政策支持,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问题;通过提供政策、法律和信息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赢得“红利”;通过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富人情味、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提高企业满意度。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还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途径。辽宁的国有经济比重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800多户,资产超过两万多亿元,是振兴发展重要的存量资源,但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和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等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以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要求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通过赋予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权、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管理模式,让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国有企业建立以股份制为基础的公司制,并保证各类股权享有平等权益,使企业真正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科学治理结构。
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实现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和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制衡机制,有效避免企业被内部人控制,使股东获得最大投资收益。增强企业内在活力还应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允许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不低于50%,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使企业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从而更加关心企业兴衰,能够大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作者系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辽宁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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