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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广西日报二版通报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第二轮巡视情况。巡视发现,在16家被巡视的区管国有企业中,有7家存在问题中均出现“违规”“违反”等字眼,有两家分别存在违反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清单,引起了广泛关注。
纪律观念淡漠,其害甚重。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廉政是警示别人的,纪律是约束别人的,教育是要求下属的,不把遵守纪律放在心上。有的对党规党纪学习不重视,一知半解或知之不多,“无知”而“无畏”;有的认为只要不违法,偶尔触犯纪律是小事、小节,组织上不能拿我怎么样;有的存在从众心理、侥幸心理,对违纪现象“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退到了法律底线上。殊不知,在“温水煮青蛙”中,小问题慢慢地就会酿成大问题,一般违纪就会演变成违法犯罪。以上所列种种现象,既有损纪律严肃性,又与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相违背,更与全面从严治的要求格格不入,必须坚决遏制。
中央历来强调加强纪律建设,并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大力进行整治。最近,中央颁布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确立了高标准;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出负面清单。两部党规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了权利与责任,划定了行为空间和纪律底线,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党纪党规执行不到位是导致领导干部失去约束的关键所在,其危害甚至比没有党纪党规更严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当前,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纪党规在墙上挂、纸上写、嘴上说。有的把党纪党规当成“自助餐”“橡皮泥”,怎么执行全凭个人喜好,想怎么变通就怎么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在对待违纪问题的时候只想当“老好人”,能捂就捂,能拖就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党员干部沦为腐败分子,往往是从违反党的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从接受一次宴请、收受一个红包,一步一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法庭上痛哭忏悔,“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中,明确指出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
许多案列警示我们,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注重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患于未然。最近,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再次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各级纪委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通报中的“纪言纪语”,到纪律审查工作中的由“盯违法”向“盯违纪”、由“深挖细查”向“快查快结”、由“惩治极少数”向“面向大多数”等的悄然变化,都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体现纪律审查工作向党章等相关规定的回归。
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只是说说而已。纪律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因此,要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让纪律观念更强、让配套制度更完善、让执行更严格、让问责更严厉。惟此,才能确保纪律成为严于法律的“红线”、从严治党的“底线”,成为管权治吏、正风防腐的“防火墙”,成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保障。(作者单位: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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