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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论中央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利于把党内监督作用更好发挥出来。中央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只有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才能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职责担实担好。
发挥好“派”的权威,就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长期以来,一些派驻机构“甘当”驻在部门的附属,习惯站在驻在部门立场上看问题,“善于”看驻在部门的“眼色”行事,出了事则藏着、捂着、闷着,不向派出纪委报告,“领导关系”实际上变成了“指导关系”。有的人甚至认为“端谁的碗归谁管”。必须认识到,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绝不能和驻在部门搞“利益命运共同体”。这个立场不站稳,派驻监督便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派驻机构有了反映问题线索、发现了“四风”问题、处置线索和进行纪律审查,都要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取得指导;另一方面,派出纪委也需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让派驻干部感到有领导、有依靠,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全文阅读)
用好方式好作风推动职能转变
——三论中央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如何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后,派驻机构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长期以来,一些纪检组的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参与了大量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甚至乐此不疲,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必须纠正过去方式方法上的偏差。转职能又是具体的,落到实处就是每一名纪检干部的作为担当,实现职能转变必须有优良的作风来保证。因此,转职能是核心,聚焦职责才能找准定位;转方式是关键,创新方式才能强化监督;转作风是保障,作风过硬才能敢于监督。强化派驻监督职能,必须以方式作风转变推动职能转变。(全文阅读)
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
——二论中央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效果是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改革的基本评价标尺。这次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之所以能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关键就在于坚持效果取向,坚持内涵发展,推进组织制度创新。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有近140家,如果按照传统的“点对点”方式推进全面派驻,势必需要增加大量机构、编制和人数。我们不能一讲改革就要编制、增人员,必须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使改革效益最大化。这次中央纪委全面派驻改革完成后,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增加了80多家,监督对象翻了一番还要多,但派驻机构数量不增反减,由改革前的52家减少到现在的47家,实现了精简高效。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就要把这一组织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全文阅读)
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
——一论中央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最近,中央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央纪委共设置了47家派驻机构,首次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派驻改革部署实现落地,标志着我们党在党内监督方面迈出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不能有“真空地带”。中央和国家机关权力集中、地位重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中枢作用,理应在加强党的建设、执行党的纪律上走在前列。如果看不住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中央和国家机关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带好头,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反倒会上行下效、带坏风气。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不仅强化了党内监督,更能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最鲜明导向、作出最有力示范。(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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