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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找蝇”“拍蝇”“防蝇”组合拳
杨博
//www.workercn.cn2016-02-03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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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力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高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深挖基层反腐不力的根源,聚焦基层腐败重点领域,打好“找蝇”“拍蝇”“防蝇”组合拳,严查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聚焦重点,抽丝剥茧“找蝇”。要聚焦“钱物”。绝大多数基层腐败问题,都是围绕资金和物资的流向和使用发生的。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查清资金和物资的流向和使用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开展资金大清查行动,一级一级层层对账,入村入户,见人对账。要聚焦“权力”。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领域清权确权”专项整治。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对党员干部廉洁约束、公共资源交易、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查找制度执行走样、权力隐形腐败。要聚焦“民声”。民声是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晴雨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监督;建立基层群众方便使用的监督举报终端,便于群众举报和投诉;要建立纪检干部大走访制度,沉下身子了解、挖出群众身边的腐败。

  深挖根源,创新机制“拍蝇”。用好机制制度,做到“有案必查”。重点要用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针对一些纪委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先给本级党委报告的问题,进一步严格程序,落实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重点防止本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干预本级纪委进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确保上级纪委对下级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上有绝对的领导和指挥权,对于干扰本级纪委办案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有案必查”。科学调配力量,实行统一调度。针对乡镇纪委身处基层一线,办案力量薄弱,存在不敢、不想、不会办案等问题,采取合力办案、借力办案办法,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由县纪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异地抽调、交叉办案。创新办案模式,实行查审分离。在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实行乡镇联片同查、异地协查模式,避免在案件查处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实行调查取证与审理分离,一个组织查的案件交由另一个组去审,杜绝办案中出现腐败和不公问题。

  查漏补缺,改善环境“防蝇”。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增强正风肃纪的动力。在全力构建落实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各地各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等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建立漏洞堵塞机制,形成“扎紧笼子”的治本之策。要在市、县(区)纪委普遍实行“一案三书”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查处曝光机制,营造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定期通报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释放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号;加强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汇总分析,对重点问题建立清单,盯着督办;对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公开处理。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清廉为官的思想防线。在廉政警示教育上,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把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书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教育片,编印成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作者单位: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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