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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之年,也是攻坚之年。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要求部署,推动各项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以更大决心、更实作风,打好司法体制改革攻坚战。
主大计者,必执简以御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勇进深水区、敢啃“硬骨头”,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紧抓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推开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上升为顶层设计;要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入研究在检察环节如何建立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继续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朝着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目标挺进;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重点研究完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
巧干能捕雄狮,蛮干难捉蟋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深入研究司法工作规律,创新改革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研和分类指导,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进一步把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并上升为顶层设计,在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改革试点,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要坚持统筹规划,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司法改革成效如何,人民群众说了算。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把握民意导向、坚持法治思维,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各级检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问题,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评判感与监督感,让人民群众一起共解改革难题,逐步形成“推动司法改革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筑牢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将改革成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从深化司法改革中得到更多“获得感”。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改革之路不会一帆风顺、一劳永逸,攻坚之年要拿出攻坚之举,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姿态迎难而上,坚持不懈抓好各项举措落地,推动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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