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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应牢牢把握党建工作新常态,主动适应、积极维护、努力践行新常态,牢记使命,忠诚履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创新的发展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直面问题,有的放矢,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主线,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坚强保障。几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方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连续3年被最高检评为党建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奖。但当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有的党支部书记在履行好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这些都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的普遍一些,有的突出一些,是加强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一句话,是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务见实效的关键所在。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认识偏差,二是对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职能作用存在认识偏差,三是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存在认识偏差。
认清形势,明确要求,进一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政策形成了新常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在认识上,从严治党,把党建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在观念上,党要管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在重点上,严肃解决党性不强问题和“四风”、脱离群众、“不严不实”问题。四是在制度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刚性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五是在方向上,增强看齐意识,以上率下,突出主体责任。六是在工作评价上,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七是在环境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解决政治生态问题。总之,贯穿党建工作新常态的灵魂和红线,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当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党中央正在实施四个全面推进战略布局,党建工作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经济下行使检察机关担负的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营造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任务艰巨繁重,对实现司法办案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更高;司法改革处于攻坚期深水区,对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要保证检察干警思想稳定,要带领党员干部担当改革重任;实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后,对省检察院机关党委承担起指导、联系、服务下级检察院党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的要求更高;检察工作发展中需要破解的难题增多,对司法办案的素能和检察工作管理的素能要求更高,对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的要求更高;适应信息化网络时代,对党建工作要求更高,等等。这种新形势同时也给党建工作提供了创新发展的机遇。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应从思想观念到方法手段、从工作内容到活动方式、从制度规定到组织形式进行新的尝试,用新思路应对新挑战,用新办法破解新难题,用新发展拓展新局面。
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是机关党组织系统的组成部分,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和根基。“细胞”如果动力不足、功能降低,就会影响党的“肌体”正常运转和健康成长。因此,必须站在事关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上,认清形势,把握大势,顺应时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和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能力。
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面对新常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领导、理清思路、健全机制、完善保障,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等工作部署,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紧密围绕检察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找准机关党建发挥作用的工作载体。
三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以党支部在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重点,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以党支部书记这一“关键少数”为重点,发挥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抓党建,构建上下联动顺畅、内外沟通高效、左右衔接有序的“大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为此,要形成机关党委组织主导,党支部主体主建,政治部、纪检组协作配合,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联系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要落实这一总体工作思路,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抓紧组织学习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学而用、学而行,不断增强知行合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要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抓在手上,用年度述职机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组织,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的主导作用。要对党支部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领导,对群团组织加强工作领导。
四是加强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机关党委工作要与政治工作紧密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与检察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与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检察官文联工作紧密结合。
五是加强融入,进一步贴近检察工作实际。要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融入到检察专项工作中,融入到司法办案活动中。
六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要建立约谈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评价机制。(作者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副检察长)
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的积极探索 |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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