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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也是打造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文公布《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贯彻执行这一《意见》精神,做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应当说,自2007年初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各级政府积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门户网站已经成为信息公开和公民获取政务信息主渠道。各级政府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和便捷化,开设了网上网下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回复渠道。然而,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第一,政务公开架构尚不能适应信息公开需要。不少单位信息公开机构是协调性的虚设机构,且信息公开工作多头管理,难以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影响着政府公信力;第二,政务公开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一些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同程度存在“形式多于实质、结果多于过程、原则多于具体”等现象,具体指导部门执行和群众办事信息少,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等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第三,政务公开理念和手段不能满足群众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缺乏主动解读,对遇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能主动发声,不善于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手段与群众沟通。
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通过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此建议:
1、整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整合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成立由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作维护、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基本要素、设置要求及信息公开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同时,要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各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做到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结果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3、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要养成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的习惯。实行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参与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主动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疑难、重大、复杂申请信息公开会商机制,遇到难以处理的申请,应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参与论证,提升答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要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使用更加通俗的语言,让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少用官话套话发布信息,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作者单位:合肥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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