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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青山:让检察工作从“神秘”走向“公开”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增强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工程。
为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青山区检察院于2013年5月在内蒙古检察系统率先创建公共关系中心,建立新闻演播大厅,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实现新闻访谈录制、网络视频直播、网络信息发布、涉检舆情监控、视频采编制作、涉检新闻发布等6大功能。截至目前,陆续制作播出了《直播青检》栏目25期,发布检察信息2500余条。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多元化趋势,青山区检察院开通了“两微一端一站”,打造了青检微博、微信、手机APP阳光检务通、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网阵”,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2013年以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0余条、法律文书1500余份。
2013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推陈出新,努力实现“规范司法、强化监督、创新特色、提高效能”总体目标。
——实现统一受案规范化。建立受案两级审查制度,推行不受理案件说理制度,严把入口关;实行案件自动分派规范化、透明化,把好分案关。
——实现案件管理全程化。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口对内”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三级监控”制度,解决监督衔接不力、监督断档等难题。2013年以来,纠正漏捕25人、漏诉38人、纠正违法60余次。
——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精细化。采取“六步审查、三书对照”“一案一表”方式,确保全方位、多角度监督管理到位,促进司法规范化。2013年以来,共评查案件2576件,保持了零违纪、零错案的优良记录。
——实现决策参谋体系化。积极运用大数据,以动态化的日常考核,真实反映业务部门工作实绩。2013年以来,共撰写案件质量评查通报36篇、业务态势分析21篇,连续3年开展“业务检查评估”工作,将质量评查结果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将业务检查评估与绩效考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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