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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带病提拔”重在强化制度权威
顾芸瑕
//www.workercn.cn2016-09-01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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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政之道,首在用人。”选人用人问题是最大的政治问题,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高度,全党上下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选人用人腐败。然而,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带病提拔”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在一些地方始终“风靡”,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适逢换届年,端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显得更加重要、更为迫切。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必须明白干部“带病提拔”产生的原因,找准“病灶”才能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精准“把脉”直击“病灶”。梳理近年来选人用人腐败案例,可以发现,干部“带病提拔”的成因既有制度层面的因素,也有任用环节的问题,还与社会环境、干部自身相关。比如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薄弱、程序执行不严,组织考察流于形式、失察责任追究不到位,西方拜金主义的渗透,“带病干部”缺乏党性修养等等。而在“带病提拔”的诸多成因中,制度层面的问题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病灶”。

  对准“病灶”祛除“病根”。历史及实践证明,制度才是最根本的反腐力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根治“带病提拔”痼疾,预防选人用人腐败,归根结底要靠制度来保障,将选人用人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透过十八大以来制度性建设的轨迹,可以发现,中央正在不断扎紧用人制度的笼子,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选人用人规章制度。《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更是立足问题导向,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清、考核流于形式、考察走过场、责任追究过软等突出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构筑起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堤坝,给问题干部划定了制度“红线”,给顶风违纪者设定了“高压线”,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有了这样一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综合性、基础性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防止“带病提拔”就有了总的依据和遵循。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依靠强有力的贯彻落实和执纪监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才能让这一意见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才能彻底拔掉“带病提拔”的“病根”,确保在依法、民主、公开的程序平台上,让“问题官”淘汰出局,让好干部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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