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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能否履好职尽好责,关系着工作效应和工作职能的发挥。怎样从纪律层面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我们进行了探索与思考。
一、分析表象:五类问题需要深入反思
(一)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古语云:“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员干部的本职就是要为民干事,敢于担当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在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形势下,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已经成为某些党员干部的突出问题,有些党员干部甘当“南郭先生”,怕担风险、怕丢帽子;有的对新常态下的工作适应比较慢,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的创新能力不足,宁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二)廉而不勤、勤而无效。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却把廉与勤二者对立起来,一是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不贯彻、不推动、不落实;对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二是存在“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工作重布置、轻落实。三是存在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的现象,“出工不出力”,不讲实效。四是存在华而不实、眼高手低的现象,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工作效果不佳。(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有些党员干部权力观发生扭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私器”,将公权变为“自留地”,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四)纪律涣散、业绩平庸。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不情愿接受组织教育和群众监督;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甘当“太平官”,工作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时有所闻。(五)敢踏红线、超越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然而,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收心,无视党纪国法及各种规章制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一致,导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二、认识危害:四个方面值得高度警醒
(一)浪费公共资源,降低公共效率。党员干部身负公共事务管理的重任,少数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必然影响整个社会运行效率,造成多方面资源浪费。(二)破坏社会公平,影响正常秩序。为了保证市场公平有序和竞争效率的协调统一,国家和政府制定和设立了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规则,从而保证社会的运行有序和稳定。然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使一部分人的违法侵权行为得不到制止,另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三)破坏发展环境,影响改革发展大局。政府环境是重要的软环境,体现着一个地方的服务意识、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部分党员干部服务观念淡薄,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严重破坏了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影响了经济社会的运行质量和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四)损害社会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当前,政府公共服务已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非常高的领域,政府公共服务每一个方面都会触动社会和人民群众敏感的神经。党员干部行使着国家赋予的权力,在群众眼中,他们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为群众办事,必然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疏远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挺纪在前:五大举措集中发力
(一)从强化教育入手,增强防范力。党员干部一旦放松对自身的教育和要求,就有可能误入歧途。要经常咬耳朵、扯袖子,强化学习教育,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党员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记在心上,把“四个坚持”作为始终不渝的信念,使“四个自觉”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自觉要求。坚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纪律教育的首要位置,让全体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党的“六大纪律”不可逾越的清单,清醒地认识思想行为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存对党章党纪国法的敬畏,自觉维护党规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严肃性,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从专项整治入手,增强落实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慵懒散”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力开展整治和治理。
(三)从加强监督入手,增强约束力。加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规范履职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建立健全覆盖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坚持寓监督于服务,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监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四)从查办惩治入手,增强震慑力。坚持利剑高悬,坚决查处各种腐败行为,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及时收集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同时,坚持正确执纪导向,激励和保护那些开拓创新、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担当者担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五)从完善制度入手,增强执行力。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制定完善内部监督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的职责、内容、程序与方法,实现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实时动态的网络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二是建立社会公众举报接访制度以及案件受理调查制度和落实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增加举报监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加大对履职行为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明确履职尽责的具体标准和规范,增强制度刚性,推进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管理。四是进一步建立考核检查具体量化指标,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作者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