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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诚信体系,选择从政务诚信出发,让政府先诚信起来,让官员先诚信起来,再以政务的诚信来带动市场主体与公民个人的诚信,已成必由之路。
11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十余个文件。会议强调,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诚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政府到社会到市场再到每一个公民个体的积极参与。近年来,为校正信用缺失,社会层面的努力并不少见。比如,淘宝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阿里巴巴借助支付宝等网络工具,在网购流程中初步解决了陌生人之间的信任问题。在行政和司法层面,针对公民个人和市场主体的种种征信制度建设也都进展迅速,效果初显。法院系统推行的限制“老赖”高消费等信用建设行动,也为司法顽症“执行难”提供了制度支持。
相比之下,政务诚信建设反而显得有些滞后。这与政务诚信作为社会诚信基石的地位很不相称。诚信既是政务行为的道德规范,更是政务行为的法律规范。法治政府必然要求政务诚信。
为政者理应知道,“民以吏为师”的深远传统早已根植于社会细胞的最深处,这是任何诚信制度建设都无法回避的中国国情。相对于市场诚信和个人诚信来说,政务诚信失范对社会的侵蚀与传染更大。我们都知道,要树立一个诚信政府的形象需要长期的努力,但要破坏一个政府的诚信形象却只要一两件失信行为就足矣。因此,要建立、健全诚信体系,选择从政务诚信出发,让政府先诚信起来,让官员先诚信起来,再以政务的诚信来带动市场主体与公民个人的诚信,已成必由之路。
当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能止于口号,更不能停留在各色文件中。怎么才能提升政务诚信,让官民互信变成常态?关键还得从失信的根源上去寻找答案。为何有些政策朝令夕改?为何官场假文凭假档案屡现报端?除却重结果轻程序的文化密码与社会转型的大气候影响,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某种“守信就吃亏,失信反受益”的尴尬现实。
破解之道并不高深,也不复杂。推动诚信建设,就得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简言之,就要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当务之急,还得大力提高失信的违法成本,通过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选择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表明了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决心,也为地方在实际操作上提供了明确指南。有责任机制的保驾护航,有重点领域的中心突破,政务诚信建设的成效无疑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