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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和新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有两个特点:一是对人民的需求表述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升级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表述更具涵盖性,比如,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就能包括在其中,反映的是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阶段的提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二是对现实的表述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延展为“当前的发展状况”,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这就不光是生产力层面,也包括诸如分配等领域的生产关系的内容。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历史判断。说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征程的伟大实践中,已经解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新时代人民的需要已经从“物质文化需要”发展到“美好生活需要”,“落后的社会生产”发展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尽管依然强调发展,但是发展的内容更加丰富、发展的要求更新更高。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内涵的认识,关键是把握“不平衡不充分”,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伴随着我国社会已经由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越来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最基本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表现多种多样,蕴含着丰富的内涵。笔者认为有两大突出矛盾尤其值得关注。
一是经济快速增长与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人与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结构、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等方面。当下国家遇到的种种挑战,均由失衡引起(不充分也是一种失衡的表现),未来急需消弭失衡,寻找共存共荣共享之道。二是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突出矛盾。“不到位”“短缺”等既是“不平衡”的表现,更是“不充分”的典型表现。公共需求的主体在不断扩大,公共需求的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公共需求的数量在不断增长、层次在不断提高,反映在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巨大数量和质量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已日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成为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因素。我们要在注重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注重生产关系的调整;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要有效地解决公平公正实行社会再分配的问题;在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