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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公民环境权益、有利于环境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国家环保政策落实和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监督。
笔者认为,在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形势下,政府与环境管理部门应不断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公众行使环境权利、履行环保义务。
首先,环境宣传教育要区分对象。对农村居民,应采取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等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普及、推广畜禽养殖废物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知识,加强对健康、文明生活习惯的引导;对城市居民,应突出当前环境污染现状的宣传,全面公开环境污染信息,让公众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呼吁公众自觉行使环境权利、履行环保义务;对在校学生,应着重抓好具体环境行为方法、方式的普及,让学生从小养成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
其次,宣传题材要让公众听得懂。环境保护涉及众多领域,涉及许多专业名词,在环境宣传过程中,既要把内容说清楚,也要使之通俗易懂。解读专业数据要不打官腔、不讲官话,尽量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各种专业数据,这样才能打动人心、取得实效。
第三,主题宣传要让公众看得见、有感受。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现代快报》、江苏城市频道、腾讯大苏网连续两年共同主办的“公众看环保”活动,通过实地参观环保部门大气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发布全过程,参观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再利用企业,让公众了解大气污染现状、电子废弃物正确处理方法,让公众切身感受到环境保护的意义。笔者认为,环境宣传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法,“请进来”就是要让公众了解环保工作职责,邀请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走出去”就是要让公众切身感受各种污染物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环境危害性。
第四,环保知识培训要贴近社会生活实际。公众参与环保,不仅仅要具备环境意识,而且需要具有一定的环保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开展个人环保行动,才能对遇到的环境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观点。例如,在社会生活中,许多群众具备节能意识,但不知道如何才能达到节能效果;知道应该绿色居住,但不知道房屋装潢该使用哪些建材,不知道哪些建材对人体有害;知道垃圾应该进行分类,但不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因此,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在环境宣传教育中,应围绕公众衣、食、住、行的环境问题,普及环保知识,指导具体做法,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认知与参与能力。
第五,环境管理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世界水日,水利部门在宣传;世界环境日,环保部门在宣传;世界海洋日,海洋部门在宣传。笔者以为,这种“各扫门前雪”的宣教方式既分割了环境保护的整体性,也弱化了宣教氛围,降低了宣教效果。面对环境污染现状,所有环境管理部门应拧成一股绳,互相配合,形成宣教统一战线,为提高环境宣教效果尽心尽力,为创新环境宣教机制出谋划策,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宣教工作进一步发展。(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