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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实施的新《环保法》不仅在总则中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而且在法律责任中进一步明确了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并细化了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这不仅将促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而且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提供了法理依据,从而为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加快环保督查转型指明了方向。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推动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要求,督查中心要积极探索区域环保督查转型,并将督政作为重点,促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实践表明,要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就要熟悉地方政府组织运行规律,顺势而为。
突出重点
西南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对全国的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西南地区也是生态环境脆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将影响地方科学发展,特别是事关区域流域乃至全国环保工作大局,以及当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
督查实践中,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国家各项环境保护规划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等事关全国环保大局政策的落实、重点矿产资源及重点流域水电开发与优质水体保护等事关西南地区长远发展的问题、跨省界环境问题及纠纷调处、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督查和重点区域流域及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作为区域环保督查工作的重点,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与地方环保部门工作职责不分,既降低国家督查工作效率,又不利于提高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更不利于从总体上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发现亮点
任何事情都要客观辩证看待,督政也不能只找问题、不顾现实、不讲成绩。不能以存在的问题否定已经干出的成绩,否则会严重挫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让地方丧失信心,更不利于激发地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为此,在区域环保督查工作中必须善于发现和总结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亮点,实事求是肯定地方在环保工作中的成绩,特别是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做出的具有创新性和克服当地巨大困难做出的可喜成绩,甚至只是一些突破性进步都必须及时予以充分肯定,让地方看到成功的希望,坚定前进的正确方向。同时,总结地方的成功经验在类似地区进行宣传推广,具有更好的示范意义和借鉴价值。
近年来,西南地区克服经济落后、生态环境脆弱、后发速度快、资源开发利用问题较多和地方财力薄弱等实际困难,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成立环保法庭、省级人大立法建立按日计罚制度、制订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克服西南地区矿石和煤硫分灰分含量高等困难推进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克服部分县区和乡镇城镇人口少、地方财力弱等困难全面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些地方已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一些地方在编制控制从紧的情况下,努力争取所有乡镇均建立了环保机构等方面均值得充分肯定。
找准痛点
环境保护是重要民生问题,是政府应履行的基本职责。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政府职责很多,尤其是在我国政府运行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工作千头万绪,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为此,我们必须通过日常督查、预督查、详细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走访当事群众和暗查等方式,找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或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痛点,并以法律法规和国家要求为准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坚持“打蛇打七寸”,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清问题的严重性和相关后果,不戴无原则的帽子,增强对地方的说服力,促进地方及有关部门痛下决心积极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发挥督政作用。
近年来,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持续推进“以日常督查为基础,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为主要方式,以后督察为保障”的督查转型,将督政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集中督查中心及西南地区环保系统部分人员对一个地区、一条流域或一个行业开展为期半月或一个月不等时间的全面深入督查,用资源能源消耗和供水等统计数据、产业结构变化数据、环境质量变化数据、产业园区规划及项目的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数据、国家环保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座谈会上地方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环境信访反映的当地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现场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指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促进作用。
抓住要点
区域环保督查工作中不仅认真细致发现地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要深入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有针对性且可行的督查意见,这样才能有效发挥督政作用,促进地方环保工作。督查意见必须做到依据充分、问题详实、要求具体、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考核严格,对整改任务及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等都进行详细注明,使督查意见可落实、可考核和责任可追究,防止督查意见大而化之,无法落实,无法
考核。督查意见既要针对普遍性问题提出方向性建议意见,促进地方在发展中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同时,要针对一些重点个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促使一批突出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国有企业,除建议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外,更要强调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防止罚款是公家的,与企业负责人自身利益无关,从而不可能有根本性促进作用。
触动敏感点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集中反馈意见会上就提出,组织部门应主动参与对相关责任人的约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监察部门应及时追究工作推进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推动相关部门主动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针对贵州省六盘水市对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突出问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0月代表环境保护部约谈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时,就明确表示将对其落实整改要求情况进行再督察,并保留建议环境保护部对六盘水市实施环保区域限批、向社会曝光存在突出问题并发动社会监督和建议贵州省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等进一步处理措施,既符合规定,又产生了有力的震慑作用。在进行约谈后仅1个半月时间里,六盘水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先后4次亲自组织研究落实整改要求,决定分别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监测站增加人员编制等。
激发兴奋点
在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还应该提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让地方政府切实感受到区域环保督查不是不让地方发展,而是让地方更好地发展,是要让人民群众认可的发展。同时,必须让地方政府认识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只要处理得好,完全可以双赢。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环保工作加强,环保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产业已成为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已经成为重要的就业领域。环保领域投资不仅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潜力,而且是投资最没有后遗症的领域,也是社会资金十分看重的领域。因此,去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就将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作为七大重点领域之首位。随着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启动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运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潜力将更大,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贡献将更加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瞩目,成为重要的兴奋点。从而使地方在推动环保领域投资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妥善解决好相关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