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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提出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新要求。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深圳时要求特区要探索、探索、再探索。这为深圳资本市场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指明了新方向,赋予了新使命,注入了新动力。深圳资本市场应当紧紧围绕服务转型升级、支持创新创业等国家战略,以加快完善深圳特别是前海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突破口,以构建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制度环境和金融生态为着力点,抢抓机遇,为国家金融改革和扩大开放大胆试验,探索新路。
1.深圳金融应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发挥排头兵的作用
当前,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开放、深港合作等一系列新时期重大国家战略日益清晰。这些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迫切需要具有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的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行业予以支持。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深圳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取得长足发展并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优势。从资本市场来看,深圳拥有A股上市公司超过190家,总市值、净利润等主要指标位居全国第三;证券化率超过130%,位居全国第二;既有主板市场,也有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PE/VC高度发达,在国内率先建成体系较完备、结构相对合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圳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期货公司的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前列。深圳金融具有的这些优势,为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新时期深圳一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在金融业方面的优势,为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顺利实施作贡献,勇当排头兵;另一方面,深圳金融业的发展应当紧密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在服务国家战略的过程中抢抓机遇,在国际化、法治化方面实现新的提升和飞跃。
2.构建深港资本市场合作新平台
在中国证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具体表现在:
一是在市场体系方面,前海跨境证券产品交易平台、中港基金互认服务平台、私募产品跨境投融资平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各类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已经建立或正在研究论证。李克强总理今年1月5 日明确表示:“沪港通后应该有深港通”,深交所和港交所目前正在抓紧对深港通进行研究。沪港通运行以来所积累的经验,在经过评估论证后,可以为深港通的规则及方案设计提供参考和借鉴。此外,深港交易所还可以充分利用前海特有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探索更为密切的合作方式,共同发展两地资本市场。前海将逐步形成一个从高端到低端、以服务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为特点、比较完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形成一个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有机融合、互利共赢的新金融交易中心。
二是在机构体系方面,围绕上述的前海资本市场体系,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PE/VC等各类机构正在前海集聚。截至2014年底,已有5家公募基金、1家期货公司、15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23家公募基金子公司、8家期货公司子公司、3000多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落户前海。此外,中国证监会支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在前海设立子公司。下一步,港资和台资控股、全牌照的合资证券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将陆续在前海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外汇等其他金融产品业务的规则也将有序推出。前海将逐步形成一个各类金融主体集聚,境内外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新金融服务中心。
三是监管体系方面,2013年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监局率先在前海设立了监管办公室,并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一是根据功能监管理念调整监管职责分工和业务整合,探索建立适应综合经营趋势的功能监管机制;二是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辖区证券期货行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三是借鉴英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成熟资本市场经验,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设立独立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探索构建行业自律、专业调解、仲裁(诉讼)、行政监管“四位一体”资本市场投资者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四是探索建立辖区监管合作与协调机制,完善“一行三局”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监管协作和联动机制,在跨境执法方面加强与香港等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五是通过邀请国际金融机构开展专题培训、举办跨境金融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升监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与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深圳辖区已基本形成了统一联通、全覆盖的资本市场诚信体系。未来前海将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证券监管体系。
在前海建设一个开放的、国际化的、监管有序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实现香港的先进的金融服务业资源与内地丰富的产业资源的对接,既有利于支持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稳定,也有利于内地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有利于国内金融行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化的投融资平台,为国内实体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金融服务。应把前海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作为深圳金融发展的新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为前海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配套支持。
3.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目前,前海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最大的短板在于软件,而不在硬件。在民商事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机制、金融监管体制、中介服务等软环境方面与国际主要资本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影响国际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参与前海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热情与信心。
从境外的经验来看,阿联酋的迪拜通过创建“金融法律特区”的形式,充分吸收英美法系法律规则和监管体系,引进境外法官参与审理金融案件,建立了与国际成熟金融市场规则体系接轨的制度体系,大大增强了国际金融机构的信心和安全感,这是迪拜能够迅速成长为一个重要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关键因素。这一经验值得深圳学习、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视察前海时指出,前海可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建议深圳抓住粤港澳自贸区获批的难得机遇,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对在香港被证明比较成熟的包括金融方面的民商事法律规则进行梳理、研究,把这些国际化规则转化为适用于前海的内地法律,力争实现前海民商事法律的基本规则与香港等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规则基本一致,为境外金融机构提供可以理解、信任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市场经济法律环境。
通过上述努力,将能够更好地贯彻前海开发开放国家战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为香港服务业发展扩大空间,在推动香港结构优化方面发挥杠杆作用,并在支持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过程中,使深圳金融市场和行业获得自身的提升和发展。深圳金融的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水平也必将由此跃上一个新台阶。(作者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