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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和新常态,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作为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的示范作用,促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底下发了《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对全国各地国家级经开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指导意义。
面对当前工业园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境,笔者通过对三峡库区及上游长江干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的实地调研,对西部工业园区的转型升级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西部工业园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园区定位无特色。一些园区在发展招商过程中,为追求企业品牌、工业产值快速提升等目标,往往会降低准入门槛和标准,存在超出园区规划要求、引进企业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等情况,园区产业定位特色不明显。
园区发展较粗放。大多数园区集约化程度、可持续发展程度不高,主导产业不明显;入园企业规模偏小,关联度不大,以传统产业和工艺为主;园区建设依靠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升级不够,退城入园、原样搬迁等现象普遍;有关产业、企业的规划及配套不尽科学合理,粗放的发展方式并没有削减当地排污总量,反而带来企业集中排污的新风险。
园区布局不合理。一些园区布局不合理,依靠布局在本行政区下游来规避环境管理责任,与长江干流缺乏必要的缓冲距离,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整体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体系滞后;园区内化工企业尤其是老旧企业存在较大的环境问题和污染事故隐患,加大了园区对长江干流甚至是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风险。
园区管理不顺畅。大多数园区存在环境管理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园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仅仅发挥了园区项目落地前的协调和服务管理职责,没有承担园区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当地环保部门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往往受到园区管委会的影响干扰。
园区环评不到位。部分园区未按规划环评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级事故池等现象较为普遍,一些项目环评“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规模较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原规划实施已超过5年,但未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西部工业园区发展的相关建议
首先,重新明确西部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
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和工业园区要依托本地区的现有工业基础、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在保障长江、珠江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打造具有西部特色和优势的主导产业,严格坚持环境标准和招商门槛,增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现代化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现有各类工业园区的指导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细化监督评估工作。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开发区按程序依次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或国家级经开区。对土地、环境和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发展长期滞后的各级开发区或经开区,上级政府要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
其次,探索推进西部工业园区的体制创新。
西部各省、直辖市政府应根据新《环保法》和国务院意见要求,针对地方各类园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地出台或修订本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依法依规规范发展。鼓励各类园区依法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科学设置环保职能和机构,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并做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事权划分,提高环境保护的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完善环保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严防环境风险。
各地应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地方投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给予信贷支持。
第三,积极推动西部工业园区的转型升级。
西部地区各省、直辖市在制订国家级经开区、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投资促进规划时,应有与之配套的环保规划。
西部工业园区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重点领域,避免同质竞争,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在依靠科技进步持续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同时,协调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从现在的末端污染治理为主逐步过渡到生产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为主,通过大幅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显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第四,全面加强西部工业园区的执法监管。
上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同级发改、工信、监察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招商引资的巡查和处罚力度,积极提倡以产业规划和园区规划为指导的专业化招商、产业链招商,对地方违反环保法规制定的招商“土政策”,园区没有落实规划环评要求,违反园区规划、产业布局和环保要求的招商引资及项目引进,以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环保部门要坚决按照新《环保法》和《环评法》等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处罚。
西部地区省级环保部门应利用实施新《环保法》和国务院意见的契机,主动协调发改、工信、土地、住建等政府部门,进一步深化对促进国家级经开区、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督促下级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环保政策措施,确保国务院意见落到实处,园区发展工作取得实效。(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