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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路径思考
邓子纲
//www.workercn.cn2015-02-08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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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金融支持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投资主体缺乏、政策性协同不够、中介服务不健全等制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问题,必须构建中小微企业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政府引导监督、金融主导培育和中介服务支持”三位一体的路径体系

  金融支持不足仍然是阻碍湖南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科技金融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其主要表现在金融支持方面有相对完善的体制但机制不健全, 资金投资主体虽多但缺乏对自主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偏好”, 金融支持的合作力度在加大但政策性协同不够, 金融支持的中介机构不少但服务功能不完善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速度。由此,须结合具体省情,构建以“政府引导监督、金融主导培育和中介服务支持”三位一体的路径体系。

  政府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应该着重发挥好政策协调、资金扶持和监督引导三大功能。首先,科技、发改、经信、金融办等职能部门要从提升科技金融政策性效应的高度,整合各级各类科技金融政策和措施,加强政策协同性,确保政策合力的有效发挥,并对全省范围内的科技金融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均衡布局。其次,贯彻实施现有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科技型技术企业用好技术创新自助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财政资金的担保支持、政府基金和政府风险补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有关税收政策。第三,监督和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增加科技支行试点、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投放比例。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发展阶段,每一阶段在企业规模、风险程度、资金需求、融资策略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因此金融系统应该按照创新发展的运行规律和资金需求层次创造性地给予支持。首先,对于处在种子期和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该加大政府政策和基金项目的引导和扶持,要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并且在税收、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对于处在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作为主渠道,商业银行应该进行信贷制度创新,探索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的信贷流程,改革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用评级方式,着重探索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企业股权等适合科技创新企业的贷款质押方式,并针对科技型企业高风险特征,进一步完善风险定价机制。同时,全面开展科技信贷支行试点,实现在每个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园区内试点设立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其覆盖范围。第三,对于处在成熟期科技企业,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帮助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及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改制上市,争取更多的社会化融资方案。

  健全完善服务支持就是要规范发展科技金融的中介平台,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首先,致力培育省内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市场,积极推动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区域性金融市场和产权、技术转让交易中心,促进优秀金融中介服务资源的聚集,壮大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其次,完善科技金融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鼓励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加入“湖南省科技金融网”,同时考虑将现行多个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协调整合,增强科技金融资源的信息共享度。第三,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融资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的发展。(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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