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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政府的第11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恰逢11月11日,一个已经具有特殊标签和意义的日子,而当天会议的一个中心议题,也恰好与当天的市场反应不谋而合,这就是“消费新需求”的问题,看似巧合的背后看来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围绕消费新需求,创新消费品等相关产业和服务业供给,能够丰富群众生活、释放内需潜力、弥补民生短板、推动工业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当天,天猫“双11”全球狂欢节数据显示,全天的总成交额达到912.17亿元,比去年571亿元多出341.17亿元,充分展现了中国消费者的消费活力和能力,也是中国民众消费需求的一次集中释放和体现。
不过同时也应该看到,要满足中国消费者的消费新需求,仅仅依靠一个“双11”是远远不够的,也不是一种常态化的消费。尤其是中国消费者对消费品品质要求的日益提升与中国制造提质升级速度的矛盾,更不可能依靠几个“购物节”就能解决,从今年舆论一直颇为关注的中国消费者海外购物、购买力外流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因此,当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出现了一个亮眼的新词汇“新消费”。
这个词描述的是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新消费”,新在老百姓有了消费新需求,这会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改善供给;也新在新技术、新业态等创新了消费品,通过新供给反过来又催生新需求。换言之,进入经济新常态之后,我国的消费市场特征已经发生了明显改变,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悄然发生了变化。
“物美价廉”一直是形容消费者对商品的核心要求,它体现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双重标准,也一直是中国制造争夺市场极力追求的目标。然而在我国消费市场蓬勃发展之初,消费者对商品的真正要求其实的“价廉物美”,从日用消费品一次次的价格战就可见一斑。尽管对于“价廉”仍然十分中意,但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物美”已经逐渐占据主导,这就需要靠工业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来弥补。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确定,要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以更严的标准和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品质量的提升,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严惩假冒伪劣、价质不符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放心消费,从而更好拉动内需。
从国务院这一系列“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的举措中不难看出,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新的消费需求,是“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支点。总理指出,我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后,民众对消费品的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确实正在转变、升级。而我们的产业升级能否跟上消费者需求转变、升级的步伐,正是拉动内需,以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这种转变中,不仅是中等收入扩大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在提升,也是大众的消费理念的转变,更多的人愿意消费更高品质的产品。
消费从低端走向中高端,必然会倒逼产业跟着进行升级,也从低端走向中高端,从而一起推动中国经济走向中高端。要解决消费需要和消费供给上存在的矛盾和失衡,尤其是产品质量上的差异,必须加快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得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安心消费”和“舒心消费”,这就需要在引导产业升级提升质量的同时,也能在消费市场真正实现“物美价美”,物有所值,各取所需。也就是说,为适应“新消费”,产品要优化,政策同样也要优化;产业要升级,体制机制同样也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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