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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是我区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梯度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是深化农业改革创新、释放发展红利的“试验田”,是实现农业稳步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展示板”。近年,按照中央总体部署,我区作出创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重大决策,并在全区得到很好的统筹谋划,协力配合,狠抓落实。去年共确定了两批共30个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各示范区围绕破解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积累了许多鲜活经验,为探索具有广西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了实践样本。
但是,在农村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等形势下,示范区建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示范区的引领和集聚效应不强,产业特色化、组织化和集群化程度较低等。当前,我区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树立协调惠农、共享富农和绿色兴农等理念,加快推动示范区建设与我区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尤其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树立协调惠农理念,推动示范区建设与我区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实现“农业更强”。必须紧扣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推动示范区建设与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深度融合,在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叶、桑蚕、食用菌、罗非鱼、肉牛肉羊、生猪10大特色种养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3个新兴产业上率先发力。一是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示范区。要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市场条件、资源禀赋等各方面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统筹布局各类特色产业示范区,有序推进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错位发展,避免产业同构、同质竞争,做大做强,做优做精,培育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特色品牌。二是推进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坚持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发展方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示范区集聚,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创建区域特色品牌,建设一批依托示范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接二连三”“隔二连三”联动经营新机制,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三是强化示范区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示范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糖料蔗示范区在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上率先突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向示范区倾斜。促进现代科技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率先在示范区普及应用现代科技成果,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物联网等在示范区广泛应用。探索建立示范区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
第二,树立共享富农理念,推动示范区建设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实现“农民更富”。一是推动特色产业富民。依托示范区辐射平台,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支持力度。借鉴飞地经济模式及其经验,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示范区与贫困县共同创建独具特色的县域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区,探索构建深化合作的新机制,以增强对贫困村(屯)和贫困群众的辐射带动,实现互利共赢。二是建立健全贫困户产权及资产收益新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多种市场形式,鼓励示范区构建贫困户产权及资产收益的创新机制。引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部分支农资金,以股份化“贫困优先股”、“贫困户股份”等方式,倾斜提供给贫困农户,再优先入股示范区,让贫困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三是引导示范区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开展示范区及相关企业帮扶行动,实现示范区帮扶资源与贫困村(屯)、贫困户帮扶需求精准对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鼓励示范区承接政府扶贫项目,创新扶贫方式,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完善示范区及相关企业精准帮扶的激励政策,依法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
第三,树立绿色兴农理念,推动示范区建设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实现“农村更美”。一是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坚持“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引导示范区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型农业,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鼓励示范区率先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因地制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立体养殖,积极推进“稻鱼共生”“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农业模式,力争示范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农业废弃物趋零排放目标。二是构建“区村城”协调发展新格局。把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示范区及其农产品生产基地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和谐共融。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传承农耕文明,发展休闲农业、创新农业等新型业态,形成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文化纽带,为全面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三是带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农村居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引导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鼓励示范区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乡村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发挥示范区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保持乡村乡土特色及田园风光,建设持续健康、环境友好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作者为广西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