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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到基层密集调研、推动保险脱贫攻坚的情况。
就保险体制机制本身来说,保险扶贫有天然优势,一是具有放大效应,保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放大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具有普惠功能,即通过大数法则覆盖所有贫困人口;三是具有精准特点,对因灾因病等不同原因致贫返贫的贫困人群开发有针对性的扶贫保险产品。虽然近几年各地的保险机构都在强化保险扶贫的体制机制功能,但要进一步将这些优势放大,还需要再认识、再挖掘,这也是此次保监会大行调研背后的逻辑。
笔者认为,要最大限度引爆保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能量,重要的是要重视“个性化”。
“个性化”之一是地方特色。中国地域广大,经济形态多元,各地风险点也不一样,保险扶贫如要精准,最忌一刀切。从此次保监会调研的几个成功案例看,无一不是地方版本:在河北阜平县,“农业保险全覆盖”成为金融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建立“联办共保”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在全国首创大枣、核桃、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连同成本损失、价格波动提供风险保障,为群众发展产业兜住了风险底线;在宁夏盐池县和永宁县闽宁镇,两地因脱贫攻坚的突出成效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精准金融扶贫“盐池模式”和全国东西对口扶贫协作“闽宁模式”。某地模式本身就是极具个性化的。
“个性化”之二是保险服务要有针对性。此次保险扶贫是以满足贫困地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需求为出发点,以脱贫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为核心。这足以说明保险扶贫的产品设计和服务方式与一般保险业务是有区别的。从目前情况看,保险扶贫对象大多长期处于贫困地区,计划经济思维惯性和小农经济的封闭意识都较为牢固,“等、靠、要”思想较为普遍。因此在做好企业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如何用新思维和新模式设计出一套针对扶贫对象在生产、医疗、养老保障等方面,包括加强提升贫困农户保险意识在内的整体服务方案,对所有保险机构都是一个挑战。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创新性的“个性化”。比如,可以将保险服务链向农业上下游延伸,开发出保险+订单农业、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比如,通过大力发展农村财产、人身、医疗、价格指数保险业务,将精准性与普惠性相结合,既确保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得到落实,又使贫困户得到便捷的保险服务。
总之,保险扶贫是一场具有挑战性的攻坚战。用创新丰富保险扶贫的个性化,用个性化扶贫来发挥保险在因灾、因病、因市场风险返贫、致贫方面的保障作用,这不仅会给广大贫困地区的人们带来福祉,而且将是保险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做大自身的又一次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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