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一个关键环节是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均具有重要意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切实找准转化的动力源。
灵活机制,制度驱动。一是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要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框架下,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利益共享、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建立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运用及转化等细则,对科研团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执行现金及股权奖励。制定创新创业的鼓励政策,解决科研人员后顾之忧。促进科研单位的股权分红奖励和项目转化收益激励享受《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政策。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高校与科研院所应建立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管理队伍,增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布局能力,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质量不高、转化率低、存活期短和全过程管理薄弱等问题。三是建立产学研深层沟通和长期合作关系。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围绕市场配置创新要素,扩展研发链条,建立联合攻关机制,缩短成果转化成本和转化周期,提升供需契合度。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开展研究,建设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实验室和基于产业布局的工业实验室。
专业支撑,平台驱动。一是创建依托高校、院所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投融资、高端人才培育等多重功能于一身的协同创新综合体,减少不同创新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实现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快发展生产性文化服务业,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非核心业务剥离,鼓励生产性文化服务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产业价值链中关键的上下游资源,汇聚生产性服务要素并构建完善的辅助支撑体系。二是联合打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打造具有显著优势和区域经济发展迫切需求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既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又推进待产业化成果的小试、中试进程。面向社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改造对标诊断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共性技术难题。三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辐射能力。高校、院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布局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推动高校院所成果远程开花结果,近距离辐射集群集聚。
产业融合,资本驱动。创业风投资金目前从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扩张)期、成熟(过渡)期、重建期进入,主要在前三个阶段投入。在风投市场不太健全情况下,注重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政府和高校机构联合建立资本母基金,通过资产运营、资本运作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建立起多元化、链条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在企业筹建期,通过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现金出资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引导性投资;企业成立后,争取政府天使基金;待企业步入发展正轨后,为企业引入来自内、外部的投资基金。探索高校、院所联合建立定向投资基金促进潜力大、风险大的科技成果转化。
多维并举,原创驱动。一是建设创新集群。创新集群的建设和发展加速产生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成果,不断催生变革性技术,通过成果转移转化,带动新产业链的逐步形成,推进产业链的集聚,培育出更多的能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的行业领军企业。二是关注创新布局。我国已经布局粤港澳大湾区、北京、上海三大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和北京怀柔三大科学中心建设,还将启动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这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是原始创新的高地,代表国家意志,攻克重大前沿项目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和社会公益性技术难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注重多元融合。加强大科学装置衍生成果以及应用型成果挖掘、应用和转化;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创新和生产要素双向扩散,建立开放型产业发展体系,实现互通共融,相互支撑的良性发展格局;推进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发展,通过加速科技创新与文化的结合,在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化4.0、人工智能等领域对文化产业的优化再造,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文化生活新产品和新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