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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标志着我们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必将极大地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也为我们当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明了方向。
新《安全生产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机构,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践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依法治安、依法行政,营造浓厚氛围,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依法治安、从严监察执法,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水平的有力举措。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的必然需要,标志着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执法
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各类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企业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计划,针对各自煤矿安全工作的特点实情,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执法和现场管理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执行落实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体和职工群众、从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专题专栏、访谈讲解、墙报板报和举办知识竞赛、演讲会、文艺节目演出等方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四是有计划、分层次地抓好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各煤矿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五是分期、分批地组织好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做到懂法、用法、执法。六是要认真推进《安全生产法》最新修正本和释义的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正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对法律条文逐条进行解读,对立法背景、重要制度、重点条文及有关事故案例进行阐述、解析。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各类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套,原原本本地学习领会法律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各类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作为当前和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潜心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统筹协调、齐头并进。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各类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法规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负起责任做好分管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紧密结合区域和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作者系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