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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2月7日报道,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区通报今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多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
“肥水不流外人田”,冒领低保问题不时见诸报端。比如,有村干部全家吃低保,有负责低保工作的干部把低保户的存折“据为己有”、随意支取。
国家推行低保政策的意义无需赘言,当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用种种手段在蚕食低保的名额和他们的“救命钱”时,政策被扭曲、制度利好被消解的后果可想而知。
而事实上,这种“兔子要吃窝边草”的情况不仅出现在低保问题上。有没有基层路政工作人员、交警是靠罚款养活自己?有没有基层环保部门泰然自若地收着排污企业的“供奉”?恐怕说“有”,更合乎现实。
有人把这样的现象归纳为“末梢腐败”。的确,相对整个权力体系,小县城、小乡镇某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无疑是官场中最不引人注意的“末梢”,有人可能觉得他们再怎么折腾也不会对“中枢”产生多大影响。这样的认识或许过于乐观了,须知,这些“末梢”相对“中枢”是“末梢”,但相对他们周围的群众而言,实际上是处于最切近的位置。换句话说,老百姓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见到一个“大人物”,却会时不时面对这些小官。“天高皇帝远”,这些处于权力“末梢”的小官在地方上是可以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近年来,被查处的“小官巨贪”不少,细沙一般的小权力被一些人挖空心思聚成了塔。
对百姓来说,“末梢”权力的所作所为某种程度上就是百姓对政府、对公权力、对官员群体的全部认识。“你怎样,你的官场便怎样”,你的言行对公众认知公权力、认知政府形象很重要——这一点,基层干部应该有明确认知。
进而言之,这些“末梢”权力所触及的往往是民生问题。几百元对一些人来说只是一顿便饭,对贫困户来说却可能是一年的肉钱;有人拿了污染企业的钱财偷着乐,而可能就有村民常年喝不上一口干净水,得了“怪病”哭诉无门;有人“快刀斩乱麻”地把人家房子推倒了、“一脸正派”地今天罚5000元明天罚1万元,回头真可能把人逼上绝路……
对“末梢腐败”打击与治理是必要的。问题是,有些漏洞为何不能提前修补?有些小患为何要养成毒瘤才想起医治?“末梢”权力在一些民生问题上玩出的“花样文章”,完全可以通过更细致的监督和检查尽早查处。如果公众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如果上级检查时能到基层走访、查看一番,如果信息公开等制度能推进得更快,如果对基层干部的权力制约能更多,“末梢”权力还能有这么多“戏”可唱吗?
“末梢”权力一旦滥用,对百姓权益的侵害、对公共利益的侵害,着实不小。在我们致力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末梢腐败”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及认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