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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紧要的,就是给权力定边界、立规矩、划红线,使其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相较以往,这次透着浓郁的改革气息:遴选渠道收紧了,终选机制设立了,而最受社会关注的,则是“去行政化”导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各部委、各省区市等不再具有推荐资格。
还记得,在此前的院士增选中,已经出现了高官、高管候选人纷纷落选的结果,现在通过规则创新,“劝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其风向标意义更加凸显。减少行政干预,让学术的归学术、权力的归权力,新一轮院士制度改革的鼓点已经清晰可闻。通过这些改变,人们对于“官员院士”的焦虑得到了纾解。进一步看,通过改革重构官与学的关系,防止一些人顶着乌纱帽又抢院士帽,把“院士”变成“院仕”,关键是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
“仕而优则学”,此路不再通。循着这样的思路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正风反腐浪潮的强劲涤荡之下,不少类似“规则”正在被改写。大力清理干部在企业兼职,上市公司出现独董离职潮,打翻了“仕而优则商”的算盘;清退干部社团兼职,一些领导干部主动退出,淡化社会组织、文艺协会的“官味”,惊醒了“仕而优则艺”等迷梦。由此,人们对社会视野中的权力,也有了新的定位与认知。
权力应当是有边界的,滥用权力,既有主观上的越界妄为,也有权力边界模糊、监督约束不力等客观因素。那些“戴着政府帽子、拿着企业票子、坐着协会轿子”的人,往往打着一己私利的小九九,钻着制度规则的空子,在以权谋私的歧途中越滑越远。不受约束的权力一旦脱缰狂奔,就会搅乱原有的社会关系、公共秩序,甚至操控资源的分配、利益的流向。这样一来,一些干部凭借手中权力搞通吃,一些企业和协会借助权力去牟利,如此生态,必然滋生腐败、败坏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十八大以来最为重要的政治共识。如何关进笼子?最紧要的,就是给权力定边界、立规矩、划红线。为官者不能钻科学圈弄头衔,不能去企业界捞好处,也不能插手社会组织要灰色利益,这就是必须遵守的规矩。当然,制度重在落实。多些严格执纪的铁腕,防止“原则上”的变通;多些零容忍的态度,打消“法不责众”的顾虑,才能彰显制度刚性,让规矩落地生根。
从更大层面看,讲政治规矩、明权力边界,构成了两年多来政治生活的鲜明脉络。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坚定反“四风”,就是给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上立规矩;倡行依法治国、依宪执政,防止以权压法、干预司法,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就是给领导干部在为政用权上立规矩;推进简政放权,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给政府行为立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给权力套上了规矩的辔头、常念着纪律的紧箍咒,我们才能一扫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刷新党风政风。
一位在基层任过书记的领导干部曾回忆,当市委书记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个故事,既有对过去的思考,也寄予着对未来的期待。
突破边界的权力,不守规矩的干部,其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深刻教训,人们已经深有体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准确把握权力边界,如何用铁的规矩重塑公权力,处理好权与法、权与利、权与民等关系,则是影响深远的重大课题。所谓“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科学定位权力、严格约束权力,使其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政治文明就有了新的生长点,我们就能朝着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国家的目标不断迈出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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