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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 勇于创新 努力开辟街道普法工作新篇章
邓泽贤 范瑞江
//www.workercn.cn2015-02-28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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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关年,为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取得新成效,市北区辽宁路街道按照“少说空话,多做案例;少点灌输,多些沟通;少点单干,多些联合;少点形式,多做实事”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在街道上下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街道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实施领导干部带动工程,增强全民普法工作效力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艰巨而又繁重。针对时间长,见效慢,难以实现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实际,加之以往“开起会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认识,街道党工委审时度势,理清思路,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被动应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突出教育对象,确定教育重点,改变以往单纯的“讲、摆、竞、赛”法律宣讲形式;消除生硬空洞,单调枯燥的宣讲模式;倡导简短精练、浅显实用、易于接受、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普法形式。一方面注重与党工委成员“三贴近”活动的有效结合,开展“送法到身边”活动,在与党员群众近距离交流过程中,依法为居民解答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党工委成员的“每周一事”活动的有机结合,开展“依法去办事”活动,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三年每周不间断,依法为群众办事。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分别举办街道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依法办事和依法处置能力。切实体现领导干部平时带学,“三贴近”时送学,重点时期讲学的“三学”实践活动,培养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执法的良好行为,增强了街道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实施“居民群众互动”工程,激发普法工作活力

  一是我们采取走下去,近距离的接触的方法,不断寻找普法的新需求,让普法内容和形式能够符合更多的普法对象,使其产生亲和力和认同感,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街道将普法工作与“百千万”活动机密结合起来,在实实在在地送法到家的同时,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家,老百姓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二是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和引导广大居民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的渴望,使普法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居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使之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为此,创新了辽宁路街道“五式”普法模式,在机关开展“齿轮式”、在社区开展“站立式”、在老年人中开展“互动式”、在青少年中开展“换位式”、在企业开展“日学式”普法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就大家最关心、最担心的一些关于房产、养老、监护、相邻权侵害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互动解答,用自己事、邻居的事、身边的事、生活中发生的真事提问,以案例的形式进行作答。从开始的自问自答、你问我答、互问互答、律师解答、到最后变成了抢答的形式,让大家在自娱自乐的互动中,享受知识,享受快乐,享受生活,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三、转变观念,提升意识,实施资源共享联动工程,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辽宁路管区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也是普法的主阵地,但仅仅依靠街道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难以实现普法全覆盖的效果。为此,我们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开拓思维,转变观念,努力实现三个结合:一是强化与法院、公安、城管、劳动、计生、法律服务所等多个单位的共同合作,构建多方位、立体式的普法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将普法活动由独唱变为合唱。二是加强与社区的结合,充分发挥社区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和普法志愿者宣讲团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赶法制大集”、印发普法小册子、以案说法、宣讲团到社区演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注重与学校的结合。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加强与无棣四路小学、吉林路小学的合作,发挥登北道德讲堂的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青少年青春期心理健康辅导、青少年心理教育讲座、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讲座,开设母子学堂,帮助青少年正确处理心理问题和成长的烦恼;开展法制教育、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导青少年如何正确处理突发问题,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建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关爱课堂”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小课桌”、“小手拉大手”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辖区青少年法制观念和自护能力。

  四、健全完善,锐意进取,实施机制创新促动工程,提升普法工作内力

  在普法的开展过程中,街道结合自身的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普法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普法工作与街道创新的平安联防、笑脸调解、和谐信访的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普法工作与街道党工委开展的“每周一事”和“三贴近”的联系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普法工作与“百千万”活动联合工作机制。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着力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学法,提高主动学法的积极性,使普法工作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切实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了能够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的问题、学法对象接受能力问题、普法难以坚持的问题,我们本着简短精炼,少占时间;浅显实用,易于接受;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近期启动了辽宁路街道“三分钟立式小讲堂”普法新模式的试点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我们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新的普法形式,把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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