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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强险”不仅能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受害消费者进行及时补偿,还能成为政府监管体制的有益补充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食品市场环境,我省正在研究制定“食强险”的强制相关规定,要求一些高风险食品行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出现食品安全意外事故,消费者今后就不再会面临索赔难的现象,企业也可减少损失。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施策,除了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外,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也非常有必要。现实中,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这就意味着,“食强险”或将成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险种。
“食强险”的设计类似于“交强险”,其实质是意外责任险的一种,通过强制让食品企业购买商业保险,将食品安全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交给保险公司,从而增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赔偿能力,减轻企业与政府的负担,为食品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不可预料的安全风险提供赔付保障。一言以蔽之,“食强险”不仅能在食品安全意外事故发生后对受害消费者进行及时补偿,还能成为政府监管体制的有益补充。毕竟,参保企业一旦出现食品安全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利益上的驱动能够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促使投保企业重视食品安全。
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虽已推行多年,但投保率一直比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规不健全导致险种设计困难等。其实,强制相关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不投保的食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就像不投保的汽车不能在路上行驶一样。一方面,这个保险具有强制性,不投保就违法;另一方面,若发生食品安全意外事故,不投保的企业会面临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因此破产。可见,推行“食强险”相当于给食品安全添上了重量不轻的砝码,值得相关部门尽快进行探索与实践。
当然,即使是强制保险,它的保险赔偿范围也只限于企业非故意、不可抗等原因诱发的食品安全意外事故。也就是说,“食强险”对于解决“黑心企业”主观故意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作用不大。从这个角度来说,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还有赖于相关部门制定更严谨的标准并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营造出不敢不安全、不能不安全的食品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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