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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谁该承担丢票的责任,不妨引进一个指标:成本
乘客因为丢失火车票要补状告铁路局的事仍在发酵。
说得比较多的一条理由是:纸票不是唯一凭证了,相当于合同丢了副本而已,为啥非补不可?
细审可知,目前在京沪高铁等路段,此说可能具备了成立条件;可是,这位乘客乘坐的是普通列车——这是论者最容易忽略的——纸质车票仍是唯一的合同凭证。铁路公司的拒绝,不能说没有道理。
然而,在信息技术如此发展的今天,乘客希望基于已有的购票数据,做更加细致的保障服务,这个要求过分吗?我们常呼吁靠数据系统的进步避免“奇葩证明”,道理是一样的:我妈的信息登记在我的基本信息系统里,何必让我跑派出所开证明呢?
让我们回到本源:乘客与铁路公司的交易要经过“购票/凭票上车”这个过程,过程中存在交易成本。正常情况下,车站安排人员验票,乘客携带、保管并出示车票,都要消耗精力或资源,这是责任分摊机制。但是,当乘客车票丢失,交易成本上升了,乘客希望额外的成本由铁路公司承担,公司则希望按照“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由丢失者自己承担,这是争论的命门。
讨论谁承担额外责任合理,不妨引进一个指标:成本。在车上及检票后丢票,这是一件概率很低的事。目前,丢票后验证乘客身份的责任如果由车上承担,那必须进行信息化建设,普遍更新设备,改变管理规则。考虑到各地的发展水平、各车站及列车的管理水平,恐怕要付出巨大的成本。不论是出自坐车的人头上,还是政府拨款(实质是每个纳税人的头上),都会增加大众的隐性成本。实质是没有丢车票的人,为丢车票的人埋单。而由丢票人自己承担后果呢?占用社会资源最小。打比方说,实现狗不咬人的目标,给狗拴个链儿,还是周边居民每人备个棍儿,哪个成本高呢?
请注意,上述论述有一个时间限定:目前。未来,甚至用不了几年,出于发展的目的,硬件更新或许很快。技术进步了之后,丢票查对工作可能就是简单刷一下脸的事,成本会变得极低。那么,责任由铁路公司来承担,社会成本才最小。管理规则会自然跟上吗?要看到铁路公司当下的苦衷,但更要明白乘客需求的合理性,应该朝着这个目标,早点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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