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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起,华北、黄淮地区雾霾再度来袭。各地纷纷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及应急措施,北京市首次启动了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这是值得肯定的。而就在一周前,华北、黄淮等地刚刚出现过重度雾霾,包括京津冀在内的一些地区先后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并启动了等级不同的空气重污染预警。
在各地努力应对的同时,不可否认,在一轮又一轮的空气重污染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应急不力、预警不及时等情况。特别是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方面,还存在一些急需完善之处。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首先,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缺乏谨慎预防的态度。由于预警的目的是预防危害发生,在不能确定危害是否必然发生的情况下,只要预测到有较大可能性,就应秉持谨慎预防的态度发布预警信息,最大程度地预防风险、避免损害。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采取的态度往往是,在不能准确判断危害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降低发布预警的级别,以减少或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空气重污染预警标准不尽合理。一些地方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规定的预警标准不尽合理,使预警级别不能全面反映污染的程度,也不能满足对局地短时重污染预警的需要。
一是预警重全局轻局部。由于雾霾影响面积较大,一些区域工业企业分布不均,尤其是受到周围地区的影响不同,污染状况差别较大,平均后的指数不能完全体现局部污染的程度。
二是预警重时长轻浓度。有些地方的应急预案中,不同预警级别的区别仅为时间长短,而无浓度区别,而高浓度、短时间的损害未必比低浓度、长时间的损害小。
三是预警级别之间的标准不易区分。通常认为,达到标准就是以标准为底线。而有些情况下,雾霾发生的程度恰在两个级别的界线之间,难以区分。
通过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有关问题的思考,笔者建议各地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系统性的评估,从而全面、深入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并修订相关政策文件。
第一,提高预测水平,将预报时间提前。由于空气质量状况受气候条件、污染排
放情况以及周边地区贡献率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加上我国的空气质量预测尚处在初级阶段,经验较少,所以预测难度很大。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预防和应对空气污染的基础,决定了预警级别和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关乎应急效果和公众健康。因此,预测单位应当不断累积经验,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努力提高预测准确度。此外,要将预报时间提前,可以参照天气预报,预测未来7天甚至15天的空气质量状况,与天气预报一同公布,让公众更容易获得空气质量状况预报信息。同时,可以根据复杂因素的变化,不断更新修正,尽量做到未来3天的准确预测。
第二,完善预警标准,加大保护力度。预警标准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认知和应急措施的执行,需要通过不断完善修正,从而真正达到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为此,要努力实现分区预警,进一步完善分区应急措施。增加对高浓度污染的应对措施,加强空气污染浓度和时长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浓度与时长相结合的预警标准。
第三,建立应对超常规或意外事件的特殊预警机制。现实中,会发生污染浓度远高于一般标准的情况,或者发生重大事件或灾害,导致环境次生灾害发生。这两种情况都无法根据常规预警标准来发布准确的预警信息。面对这些非常规的空气污染状况,必须建立一套特殊的预警机制,避免由于制度原因造成不良后果。
第四,坚持加强预防原则,保护公众健康。为了最大程度地预防风险,避免公众健康受到损害,在预测有较大可能性发生重度污染时,应秉持谨慎预防的态度,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现阶段,尤其要守住对污染损害的预防和应急这条底线。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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