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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坚决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可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农村贫困人口要实现长期脱贫和遏制返贫,关键在于授人以“渔”,教会他们脱贫致富的方法,在于健全授人以“渔”机制增强他们的“造血”能力。
健全管理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扶贫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做到因人因地施策,应帮尽帮,提高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摸准情况。对所辖村组的农民,进行严格摸底调查,着重了解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残疾人有无劳动能力、特困户、受灾户以及搬迁户的实际情况。再确定给贫困人员给予产业和技术方法的帮扶。二要掌握动态变化。及时了解掌握扶贫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定期对帮扶贫困户的情况进行调查,分类建档,设立贫困人员信息库,掌握其动态变化。三要严格管理程序。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主动提出需要帮扶的产业或方法技术,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村委核实后报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经审查公示后,最后确定帮扶方式。
健全培训机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让贫困群众得到致富门路,必须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培训,支持其发展特色产业或转移就业。首先,开展技术培训。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需求,定期聘请专家或技术人员对贫困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术培训,要有培训时间、内容、方式和质量的明确要求。对贫困户中的年龄偏大人员、残疾人及其他无业人员要进行特别培训,确保贫困群众掌握劳动技术,增加从业致富机会。其次,开展创业培训。把有创业愿望和创新能力的贫困人员组织起来,开展较为系统的创业基础知识和必备的能力培训,增强其自主创业信心。同时,加强创业过程指导,做好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致富的良性循环机制。
健全帮扶机制。精准扶贫是倡导脱贫致富常态效应的扶贫方式,它不是直接给予贫困群众物质救济的“输血”,而是注重给脱贫致富路子,以增强“造血”功能来实现贫困户的内生转型,这离不开健全的帮扶机制。一是加强产业扶持。各级政府要支持贫困群众自主创业,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拓宽致富渠道。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就业。政府可联系一些企事业单位到乡镇、村落、院坝进行现场招聘,有针对性地推荐贫困人员到种植业、养殖业、建筑行业、餐饮服务业及其它专业合作社、微型企业打工,承诺最低工资保障。三是党员干部带动创业。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带动贫困群众自谋职业,可针对扶贫人员实际,推荐脱贫致富的技术、项目;还可鼓励和组织贫困户承包荒山、荒滩、土地,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尤其要加强对贫困群众创业过程的指导,帮助解决各种困难,给予他们鼓励和信心,让他们及时走出困境,尽快脱贫致富。
健全监督机制。精准扶贫要求我们干部要进村入户,察民情、听民声、解民难,做到帮扶经常化、实效化。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干部只是“走走样子、看看场子、发发票子”,没有做到“扑下身子”。所以,要用监督机制推动干部帮扶困难群众脱贫。一是建立扶贫攻坚责任制。各级政府要与干部层层签订扶贫协议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如:落实具体的扶贫项目,落实帮扶方式方法的具体要求,明确脱贫时间、脱贫指标以及项目效益保障,明确检查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等等。二是明确贫困户的责任。在扶贫“协议”里也要明确贫困户的责任,要求他们积极主动接受致富方式,如果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自己义务和责任的,政府有权终止扶贫责任的履行。三是发挥监督方作用。在扶贫“协议”里要引入第三方——监督方,由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确定监督成员,对扶贫方和被扶贫方进行有效监督。还要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接待上访日制度,开通热线电话,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解决贫困群众求脱贫的路子和发展产业的合理诉求,保障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健全考评机制。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扶贫攻坚工作考核,把如何给贫困群众帮扶、得到多少技术和给予方式方法的效果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民主评议内容,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严格考核,把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可每月、每季度对贫困户得“渔”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年底进行全面验收,要重过程、看实绩。考评中,一方面要注重考评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不仅要考核干部的扶贫工作现状,还应评议其对贫困户给予产业和技术帮扶的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扩大考评的群众性。把贫困人员对产业和方法技术的帮扶是否满意作为评议的重要标准之一,要从制度上保证民主评议落到实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作者单位:中共梁平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