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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以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揽,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抓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地区的贫困落后面貌,逐步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海南农村跨越式发展道路。
一、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夯实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基础
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海南省推进城乡一体化,有自身的短板与优势。短板在于海南至今仍是我国欠发达省区,其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高,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值。海南省工业规模总量及结构质量与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而城镇集聚不足又严重制约城镇功能向农村地区辐射,这就决定了海南省在目前阶段推进城乡一体化,很难实行“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常规发展模式。然而,海南省又有独特的比较优势。海南省陆地面积小、人口总量少、所有村落距离城市都较近。海南省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凭借经济特区省直管市县等灵活的体制机制,完全有条件做好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
海南省在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出台《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其核心理念是打破全省城市、农村、农垦三元分治格局,集中力量整合海南省城乡及农场资源,实现全省规划开发与建设“一盘棋”。海南省委、省政府按照一个“大城市”的建设思路对全省进行统一规划,加快农垦融入地方步伐,在空间布局上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城市群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重点将农村产业分布、土地利用、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同时,实施城乡生态环境同治政策,统筹布局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将农村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列入城市环保体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二、坚持农村绿色化发展,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现农村治理效益的最大化
农村规划与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对农村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海南省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极具地方特色的田舍农屋是国际旅游岛重要的绿色旅游资源,也是农民实现就地致富增收的宝贵资源要素。为了保护好农村地区这一重要的自然绿色生态资源,海南省自2000年开始力推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海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以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入手,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农村自然绿色生态与人居环境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海南省进一步深化文明生态村建设内涵,针对文明生态村建设普遍缺少产业支撑及其后续发展乏力等问题,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大趋势,积极引导文明生态村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业,使文明生态村建设与国际旅游岛主导旅游产业实现高度契合。
海南省坚持农村绿色化发展,其乡村旅游产业从沿海、城市周边不断向山区及广大农村腹地延伸拓展,农村原有绿色生态资源要素因此被激活与优化。借助发展乡村旅游业,农村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乡土民俗民族文化得到弘扬,海南省热带特色观光现代农业得到发展、成片村庄实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进一步美化和现代化。
三、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服务型政府,解决联系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问题
海南省着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服务型政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表现得更为突出。2013年以来,海南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努力构建党政部门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新机制,争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着力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农村扶贫攻坚及农民生产生活方面问题,海南省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下乡定点结对帮扶政策,广泛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和实施新一轮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海南省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主动牵线搭桥,促成相关基层单位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开设淘宝网“特色中国·海南馆”与“海南厨房”线上交易平台,帮助农民打开农产品网上销售通道。在此影响带动下,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听民声、解民忧,共同为农村特色产业扶持、品牌推广、集约经营、产销对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出实招、探新路。海南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意识增强,一系列方便、快捷、务实的公共服务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如今,海南省农村全面实行“两委”干部驻村“坐班”制,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覆盖所有村镇,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5个险种实现全省覆盖,农村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启动,远程医疗实现“县县通”,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持续建设农村和谐美丽幸福家园
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近年来,海南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农村基层自治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尤其是在“示范村”四次创建评比中,海南省积极引导村民依据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广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村民的主体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村务民主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基层“两委”干部民主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例如,海南省乐东县在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林北川的带领下,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全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治理工作。现在,乐东县机关干部60%以上沉在基层抓农村治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加强。此外,海南省还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了农村乡镇一级政权组织的体系结构,先后在全省创新设立了3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填补了乡镇一级政权组织没有基层检察机关的空白,较好地改善了法律监督体制在农村缺位的状况。通过狠抓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并通过积极开展“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活动、市县(区)委书记和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联合大接访活动等,协同妥善处理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一农村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根本目标。(执笔:郭志民 王明初 胡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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