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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日的鲁甸6.5级地震,造成108.84万人受灾,80868间房屋倒塌,17.8万间房屋受损。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出台《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015年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时,到鲁甸听取了当地干部关于灾区恢复重建的情况介绍,强调“灾区恢复重建一定要搞好规划,生活恢复和生产恢复一起抓,灾后恢复重建和扶贫开发一起抓,重建家园步伐要加快。要把住房质量放在首位,提高抗震水平,建设抗震民居,确保灾区群众住有所居、住有所安”。一年多来,灾区各级党政部门、包保干部、参建各方和灾区各族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户户安居、家家有业、乡乡提升,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把鲁甸地震灾区建成安全、宜居、美丽、幸福新家园”的目标任务,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连续作战,高起点推进灾区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2月5日,在纳入规划的核心任务——灾民住房工程中,177860户民房修复加固和80868户民房重建任务已全部完成。
以村镇规划为龙头,规划新农村
一是以上级的规划为总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下发后,灾区各市县区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广泛听取各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阶层和广大受灾群众的意见建议,以上级的规划和方案为总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和完善。二是科学编制村镇规划。以市县恢复重建规划为指导,坚持从规划的细节入手,从不同村镇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体现各自特色和民俗风貌,合理定位乡村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及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切实提高村镇规划的科学性、整体性和权威性。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对小集镇的功能布局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工业、农业、商业等进行高起点规划,积极主动融入昭通市“昭鲁一体化”建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村民长期受益。三是做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上下衔接。灾区县(区)镇(乡)村和各专业专项规划都对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科学细化,明确主要重建项目、交错需求、建设时序和政策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形成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四是高品位规划农村村寨和集镇居住区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要求,高品位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村寨建设坚持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注重基础设施配套和耕地保护;加快农民变市民的步伐,合理引导乡村人口适度集中;突出尊重村民意愿,反映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内涵,保护生态环境。五是坚持民生优先规划。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规划,特别是优先规划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只有规划优先,建设先行,标准提高,才能把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的建筑,才能切实保障和提高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以质量为保证,建设新农村
一是高标准建设。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建设标准,强化技术保障。对统规统建项目,统一集中规划选址、统一招投标确定专业施工队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施工技术服务,并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进行维修加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快建设;住房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标准,注重体现地方特色和保护传统民居风貌,注重集约用地,提高设防标准,做到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建筑标准,促进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跨越;坚持功能恢复与水平提升相结合,加快灾区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强环境保护,做好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测、整治工作。二是高水平管理。省政府成立了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市县(区)镇(乡)都成立了强有力的建设指挥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党委、政府“一把手”为村镇建设第一责任人。为保证质量,灾区各级政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加强对建材市场、勘察设计和施工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实行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审批、验收责任终身追究制,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所有重建项目进行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切实加强恢复重建的档案管理。三是高频率监督。省监察、督查部门常驻灾区,对实地调研和村民反映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提出整改要求,限时整改,直至问责;省指挥部现场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促、专项督办等方式对民房重建进行常态化跟踪问效,督促“市负总责、县抓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对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物资使用等进行全程动态质量巡查监管;省市县三级联动派出专家组驻守灾区,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昭通市组建了一个整改推进现场工作组和两个现场监督检查组,紧盯灾区重建目标任务,广泛深入到重建各个环节开展巡查;施工监理单位对重建项目的各个环节实施24小时监管。通过高频率、高效率的监督,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质量重建。截至2016年1月19日,昭通市恢复重建工作共对县乡村干部、工作人员及包保干部进行问责255人次,党政纪立案43件43人。曲靖市会泽县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4人因执行不力被问责。
以受灾群众增收为目标,发展新农村
一是恢复重建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昭通、曲靖两市把灾区恢复重建与灾区扶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恢复重建为契机,以受灾贫困乡、贫困村、贫困群众为重点,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积极整合项目,抓好知识扶贫和产业致富,想方设法推进灾区新农村的经济发展。昭通市在灾区实行了贫困村有包村部门、贫困户有帮户干部的责任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常年驻村开展工作,实现恢复重建包保工作与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有效衔接。二是恢复重建与灾民增收、产业致富紧密结合。在灾区规划和建设中,灾区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促进灾区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始终将农民增收、产业致富贯穿其中。昭通市立足自身特色,充分发挥灾区水能、矿产、生物等资源优势,稳步推进水电铝等重点项目建设;依托优势资源和现有产业基础,发挥生态优势,利用灾区恢复重建需求和政策,培育壮大灾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昭龙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带及其三个示范点建设,大力培植壮大以苹果、花椒、天麻、黄牛为主的高原特色产业和优势果品基地建设。目前,灾区灾后制定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正以农业产业化、壮大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为重点大力推进。同时,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加大对灾区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和林下经济,促进灾区农林牧业恢复提升。会泽县为加快受灾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以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产业优势,优化产业结构,组织受灾群众除大力发展核桃、花椒等特色种植业外,还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生猪等养殖业,推进蔬菜、水果等农产品集约化、设施化生产,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高原特色农业,增强灾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恢复重建与提高农民技能紧密结合。新农村发展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依托灾后恢复重建对农民进行各种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灾区大部分适龄农民成为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灾区各地结合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积极扶持和发展产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
以创建文明村镇为抓手,塑造新农村
一是集镇规范化。确保集镇路面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垃圾日产日清,在搞好集镇路灯亮化建设的同时,做好街面门牌、广告牌的美化工作,不断打造集镇亮点,提升集镇品位,改善集镇环境,塑造集镇形象。二是布局优化。村组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相互融合;组团建筑具有个性特色,美观大方,相互协调;建筑布局灵活自然,农民住宅实用美观,民房风貌保持恢复。三是道路硬化。村组村寨和乡镇路网布局合理,房屋间隔道路硬化初步完成,乡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实现硬化。四是村庄绿化。灾区的主要道路和受灾群众的房前屋后、住宅之间、农户庭院基本上实现了绿化,并将文化渗透到绿化之中。五是卫生洁化。灾区乡村给水、排水系统完善,对缺水的灾区实施打井找水工程,农民基本喝上了洁净的自来水或山泉水;提升群众生活和居住质量,加强排水沟和阴沟支砌建设或水管建设,基本实现了厨卫入户、人畜分离和雨污分流。为尽快改变村容村貌脏、乱、差的现象,灾区各地都制定了乡村环境整治方案,全面落实保洁责任,改善水、电、路、污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基本消除了垃圾及废水污染。
同时,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紧密结合恢复重建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感恩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等系列教育活动。做好来信接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定人、定责、定时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深入细致地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尤其是做好受灾特困户、军烈属、五保户、残疾人及“三无三孤”人员的具体帮扶工作;动员灾区干部群众以感恩的心态、不屈的精神和崭新的风貌投入恢复重建的新农村建设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灾区群众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环境秩序。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宣传力度,组织指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教育村民改变各种生活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受灾群众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学习、勤劳致富。(作者单位: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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