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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抓手,筑牢城市安全网
本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6-02-29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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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的主要意义不在于惩戒,而在于震慑,而震慑是为了使相关人员绷紧安全弦,把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位。只有把安全的防线筑牢,才是对民众生命财产权益的最有力保护

  有句话说得在理:安全是1,发展是1后面的0,有前面的1,后面的0才有意义,否则一切归0.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在2月27日深圳召开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兴瑞强调要把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体现出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

  猴年春节之后,深圳召开的第一个全市会议就聚焦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推动2016“城市管理治理年”重点工作稳步展开。与此同时,深圳媒体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查找城市安全隐患,提供安全治理招数。筑牢城市安全网,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热度最高的一件大事。

  找准抓手,才能纲举目张,让千头万绪的安全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市委领导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安全、稳定的重要性,本身就说明了法治是城市安全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公共安全事故背后,往往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只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安全,堵住监管漏洞,驱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把安全防范工作落实落细,才能杜绝或及早发现并处理海恩法则指出的事故先兆和事故隐患。除了依法监管,在立法方面同样可以有所作为。随着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范围的拓展,立法机关也需因应实际,适时立法,把涉及公共安全的方面纳入法治轨道。

  与法治紧密相关的另一个抓手在于防范。法治的主要意义不在于惩戒,而在于震慑,而震慑是为了使相关人员绷紧安全弦,把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位。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惩处多少人也无法挽回失去的生命。只有把安全的防线筑牢,才是对民众生命财产权益的最有力保护。防范胜于补救,这个道理看似老生常谈却是大实话。做好安全防范,就应做到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大力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在安全投入上舍得花钱,把安全责任分解到个人,并建立严密的隐患预防和排查处理机制,再以严格监管驱动安全责任链条有力运转起来,这样才能筑牢防范这道安全屏障。

  安全防范,重在教育。只有抓好安全教育这个抓手,才能为人们安全意识的增强以及自我保护、安全逃生等能力储备提供源头活水。日本作为地震多发国家,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进行防地震的安全教育,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三,要接受30多次防灾训练,得力的安全教育正是日本国民在地震等灾害中表现出色的根本原因。深圳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其中许多人缺乏城市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此外,深圳的一些学校也存在安全体验设施不足等问题。让每个人都能接受到相应的安全教育,才能让大家更好地自我保护、各负其责、守望相助,将城市的安全网打造得更加结实。

  城市安全好比城市行进的轨道和城市运转的生命线。让我们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指引下,在城市安全抓手上全面发力,为城市安全管理出招使力,为深圳行进和运转筑牢轨道、筑牢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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