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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小康
朱维群
//www.workercn.cn2016-04-22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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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十三五”期间扶贫攻坚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全国7000万贫困人口中有近1000万生活在深山石山区、高寒荒漠区、地方病多发等地区,这些地方水土资源严重缺乏、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让这部分人口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致富,是扶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感到甘肃、广西两省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编制了各自的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组织搭建工作体系,成立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广西组织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干部25万人逐家逐户调查,全面完成6.85万个自然村、2.01万个移民搬迁村屯的建档立卡工作,计划今年搬迁30万人口。甘肃把扶贫搬迁同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富民产业培育,在县城、乡镇、中心村、旅游区、产业园区等有创业就业机会的区域率先布局,计划今年完成18万人口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也面临着不少现实的困难。“十三五”期间广西搬迁任务为100万人,甘肃为50万人,是扶贫工作最后的“堡垒”,是最难啃的“硬骨头”;都有相当数量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同步搬迁,补贴政策差异明显,所需资金还未完全落实;安置资源紧张,建设成本高,地方财力短缺;搬迁对象谋生手段相对简单,就业能力不足,稳定脱贫难度大,急需产业配套,等等。

  更好帮助易地搬迁群众“拔穷根”“换穷业”“促脱贫”,扎实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繁重、复杂而又紧迫的任务。我们认为,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创新机制,精准实施。

  一是把政策研究透,让政策更加细化和实化,使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各地的具体实际有效衔接。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应尽可能摸清底数,设计周到,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想到前面。鼓励各级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并给予容错和纠错空间。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在资金使用、土地管理等方面画好基本红线,确保方向不偏离,大局不走样。同时适当多给地方一些自主统筹空间,指导地方承接用好各渠道资金。

  三是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勤奋脱贫。要根据实际经济能力,让搬迁群众通过承担部分建房费用或出工出劳等方式参与到改善自身生活处境、实现脱贫致富愿望的事业中来。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因标准定得过高而增加群众负担。

  四是加大对安置地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的扶持力度,防止回迁、返贫。完善创业就业服务,支持搬迁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就业等方式培育增收渠道。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或经济能人带动整体脱贫致富,实现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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