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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食安监管体制改革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李永辉 李绍元
//www.workercn.cn2016-08-02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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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生产经营者存在问题,要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6年是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年。深圳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深化食品许可制度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深化食品许可制度改革

  实行食品生产许可“三证合一”。多年来,我国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分别颁发“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经营业态呈现互相渗透、彼此融合的趋势,分段监管模式存在推诿扯皮的行政管理痼疾。为此,福建、四川、深圳等地先后探索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今年3月,深圳市光明新区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试点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统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停止发放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实行食品生产许可“三证合一”,“一证”涵盖食品生产经营的整个流程,打破了食品安全分环节、分品种监管的旧模式,解决了许可机关内部因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界限不清产生的推诿扯皮问题,契合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效能、便民”的基本理念。

  深化食品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为解决食品许可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的问题,深圳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进一步减少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环节,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延续、变更等“三支笔”业务改为“两支笔”,若申请人书面申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受理之后直接审批;补证和注销业务统一改为“一支笔”,实行窗口即来即办,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申请材料,取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将《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改为申请人自行承诺经营场所合法使用。食品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不仅减少了食品许可制度的事前审批时间,方便了食品企业;而且打破了“重审批,轻监管”的思维惯性,实现了“放”“管”“服”的有效统一。

  消除“微小餐饮”食品许可监管“真空”。统计表明,深圳“微小餐饮”(经营场所在50平方米及以下)约占餐饮单位总数40%,主要分布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地方,大多为家庭式经营。为消除“微小餐饮”食品许可监管“真空”,深圳专门制定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微小餐饮”单位审查标准,让绝大多数微小餐饮通过整改能达到许可条件,从而消除无证经营食品的安全隐患;同时简化微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要求,将集中培训考核改为在办证窗口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培训视频,进行现场培训、现场考核。

  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为解决分段监管产生的“政出多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中央和地方正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通过归并监管职能,缩短监管链条,建立“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综合执法、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早在2012年5月,深圳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原来由质监、工商、卫生、渔业等部门分别负责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市政府统筹、一个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职能相对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重点在于加强食品安全末梢管理,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为此,需要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构建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在基层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配备市场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健全日常工作巡查抽查机制,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四有”目标,即有健全的基层监管机构、有充实的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有得力的监管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有有效的技术支撑手段。

  探索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模式。在国外,政府在食品安全的职能上主要是负责制定法律,以及实行适当的行政监管,而将技术检测、企业审核等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等第三方组织。近年,我国部分省市开始探索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模式,尤其是在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是否超标等项目检测方面,引入第三方开展监管监测服务,弥补政府监管资源不足。

  三、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探索“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众多并且分散,传统人工监管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容易产生监管漏洞;即使建有信息化平台,也会存在信息资源分割、数据采集分散、信息使用封闭、信息效能低等现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建设“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二维码全程追溯体系。二维码作为食品的“身份证”,监管人员用手机扫一扫,就可以详细了解养殖、包装、检测、仓储、物流、经销等环节的基本情况,对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初步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让食品安全管控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大诚信”系统,建立市场主体的诚信档案,健全食品安全诚信承诺、警示约谈和“红黑名单”制度。引入食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分设A、B、C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将C类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通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全国统一的“曝光台”,及时公开发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将制售劣质食品药品企业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让信用与信贷直接挂钩,并适时启动“退市”程序。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溯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如果政府监管部门存在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生产经营者存在问题,要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哪个环节发现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先行进行赔偿,以此形成倒逼机制,让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对上游供货和下游经销进行严格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

  作者单位:光明新区改革办(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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