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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打造碧水蓝天、森林环绕、绿草成茵、绿色出行、宜业宜居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成都绿色发展目标。推动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良性互动、融合发展,是特大中心城市转型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内在要求。
绿色发展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没有了青山绿水,也就没有了文明的延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科学把握发展规律,鲜明提出绿色发展理念,绘就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对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等做出进一步部署,为我省推进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成都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成渝城市群的“双核”之一,肩负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绿色城市的重任。我们要以对城市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凝聚绿色发展的共识,集聚绿色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作出积极贡献。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实践才能纲举目张。而破解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就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城市是有机生命体,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统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绿色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强化制度保障,绿色发展才能永续推进。推进绿色发展,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末端治理的老路子,要树立全局性、系统性思维、法治思维。生态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要靠制度保障,要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查,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政府、社会、市民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敢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更多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是持续增加生态产品有效供给。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对绿色健康生活的新需求,形神兼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提高城市发展品质。既要加快构建“两山两环、两网六片”的生态安全格局,夯实“山水田林湖”生态本底,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也要加快构建绿色生活方式,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培育和弘扬绿色低碳文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让市民享有更多“窗含西岭千秋雪”“濯锦清江万里流”的生态福祉。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需要我们同努力,共奋斗,让成都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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