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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慈善事业在中国古已有之,历代统治者大都对社会救济事业非常重视,屡颁诏谕,要求尊老扶幼、赈贫恤患、关爱生民。有此背景,官方、宗教、宗族及个人举办的慈善救济事业随之兴起。不过早期的慈善事业与政府的社会救济事业难以区别,我们可以统称为慈善救济事业。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明末是一个转折时期。因为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以救助鳏寡孤独贫病之民为职志的民间慈善组织。这种慈善组织由地方精英阶层推动,既不同于由官方主持的社会救助,相异于宗教组织的传教需要,也与以救济家族成员为主的宗族义庄相区别,“如果同时考虑这些民间组织的目标、领导、所救济的对象,明末善会可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中国社会新现象”。故而著名学者梁其姿指出“明末的善会具有崭新的社会性格”(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第39页,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7年版)。而日本学者夫马进也认为“明末清初在善会善堂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第78页,伍跃等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在回答具有“崭新的社会性格”的慈善组织为何出现在明末以及为何最先出现于江南地区这一问题的时候,夫马进与梁其姿均反对从社会需求面进行解释,但两人的答案又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夫马进偏重于客观社会背景,如“生生思想”的流行、文人结社讲学风气的盛行、地主城居化及士绅力量的壮大、善书的广泛传播等,而梁其姿更强调慈善家的主观动机。在她看来,“要圆满地、充分地解释慈善组织的出现,应把重点放在作为慈善家的地方领袖的主观动机,被救济之穷人的客观需求只不过提供了一个必要的背景及条件而已”(《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第46页、第62页)。基于这样的认识,她强调“这是在贫穷的道德中立性日益受到挑战的时代、传统贱民的社会地位日益不明朗的时代,具有文化优势的社会精英阶层以更新的传统分类法尝试重塑社会秩序的一项策略”。毫无疑问,两位硕学的见解有助于我们在慈善组织产生问题上拨开迷雾、廓清悬疑。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环境或特殊的机缘,一种新事物的出现恐怕也是万难的。换言之,在善会产生的问题上,如果不从“社会需求”(而不仅仅限于贫人大量出现)着手,问题未必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明末社会给人们的总体感觉是“变”与“乱”。关于这个问题,当时人留下了众多的史料,总而言之,“生活在晚明时代的人们,似乎不太欣赏当时的社会变化”,歙县知县张涛以四季对应明朝四个阶段的生动比喻很有代表性。据万历《歙州志》卷五“风土”载:
“诈伪未萌,讦争未起,芬华未染,靡汰未臻,此正冬至以后、春分以前之时也。寻至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自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于是诈伪萌矣,讦争起矣,芬华染矣,靡汰臻矣。此正春分以后、夏至以前之时也。迨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属,产自无恒。贸易纷纭,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滑侵牟。于是诈伪有鬼蜮矣,讦争有戈矛矣,芬华有波流矣,靡汰有丘壑矣。此正夏至以后、秋分以前之时也。迄今三十余年,则敻异矣。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受享于身,不堪暴殄,因人作报,靡有落毛。于是鬼蜮则匿影矣,戈矛则连兵矣,波流则襄陵矣,丘壑则陆海矣。此正秋分以后、冬至以前之时也”。
这段资料原是张涛用来描述徽州地区社会风貌的变化,后被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见顾宏义等点校《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引用,足见具有代表性。
而学术界对此的研究亦已取得丰硕的成果,在此无须再罗列史料展开论述,仅借用高寿仙的一段话以资说明:“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充满了张力和矛盾。从中既可以看到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又可以看到贫富分化的日益加剧;既可以看到为国为民的政治抗争,又可以看到结朋结党的宗派混斗;既可以看到改革之士的励精图治,又可以看到官僚群体的腐败无能;既可以看到个性的空前张扬,又可以看到欲望的极度膨胀……”(高寿仙:《变与乱:光怪陆离的晚明时代》,《博览群书》2012年4期)晚明的政治腐败导致行政能力的低下以及对地方和社会控制力的削弱,商品市场经济的勃兴对传统自然经济社会的腐蚀,王学兴起、分化对明朝列为官学的程朱理学的有力冲击等等,这些从政治到经济、思想界的变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社会秩序混乱,道德伦理失范,明王朝犹如一座百年老屋在历史的风雨中摇摇欲坠。故而明末时贤以“天崩地解”来形容时势,实不为过。
面对危局,那些深受儒家思想熏陶、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正义之士挺身而出,以天下为己任,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救世努力。如吕坤,于万历二十五年上《忧危疏》,痛陈天下利害,指出时局岌岌可危:“当今天下之势,乱象已形而乱机未动;天下之人,乱心已办而乱人未倡。今日之政,皆拨乱机而使之动,助乱人而使之倡者也。”(《吕坤全集》卷一“奏疏·忧危疏”,中华书局2008年版,上册第7页)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不仅多次上疏,“冒死竭诚直陈天下安危”,而且奋力呼吁关心民瘼,力行仁政。《宁陵县志》谓其“宦游秦晋五六年间,正己率属,身体力行,不受馈遗,不取赎羡,不妄荐以官,不枉劾以职,官吏肃清,兴文饬武,民安物阜,边境晏如。尤谆谆留心于蒙养教化孤寡无依之民”。
这种情况在明末商品经济最为发达、士绅力量较为强大的江南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无锡东林书院的创建者高攀龙倡导积极的救世精神,主张经世致用,重视社会实际问题和“百姓日用”之学,他说:“立朝居乡,无念不在国家,无一言一事不关世教”(《高子遗书》卷八下“与李肖甫”,《无锡文库》第四辑,第209页),要求“学者以天下为任”。为此,高攀龙不仅多次上疏言天下急务,更在关注民生、救助贫困方面进行不懈努力:“亲友以生计相托者,则极力代筹,至捐资践约;于宗亲,有养之终身者,有及其再世者;于师生,养死殡之;于友,髫龀之交,无不终始相欢。赡其贫,恤其孤,推毂寒士,不遗余力……至设通区役田、通邑役米、苏粮里之困,举同善会恤远近之鳏寡孤独,为德梓里,又其余矣。”再如嘉善同善会的创始人陈龙正,主张“欲明德于天下,学之志于斯一矣夫;安百姓以自慊也,学之事于斯毕矣夫”。(陈龙正:《几亭全书》附录卷一,陈揆等撰《陈祠部公家传》,《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12,第702页)治学为的是经世,经世以爱民为首务、以安民为目的,所谓“经纬天地,何处下手?只在安顿斯民”(陈龙正:《几亭全书》卷五“学言详记”,《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11,第621页)。其在朝为官时献言献策,多为生财、平寇、御边、垦荒、人才之议,而居乡时则身体力行,诸如革杂役、捕盗贼、救灾荒、恤贫穷、行教化等,尤其在救助灾荒和贫困方面成就斐然。值得指出的是,陈龙正作为明末同善会的代表人物,对创立同善会的初衷多有说明。明朝的最后十多年中,江南地区几乎无年不荒,导致民贫室困,遍地哀鸿。因此,陈龙正也在思考乃至寻找改变之法和救世之道,希望通过劝善行善有以改变。《陈祠部公家传》说:“公尝言,今海内民风大坏,大抵同恶相济,而此会以同善感之。士大夫矜名自好者,亦善与人异,而此会以善与人同感之。既有以感受惠之小民,又有以感施惠之君子。诚得四方皆效法推行,真可酿和气、转杀运,而弭盗安民,其近效也”。陈龙正多次宣称,同善会“非第拯此百数贫人而已”,而是考虑到“人心风俗自当有转移补救处”,“正为世界多事,以此稍固穷民之心”。这或许可为适应社会需求的观点提供一个确证。
应该强调的是,晚明时期的官僚士大夫针对社会弊陋丛生、危机四伏的现状,力图通过端正人心、整顿风俗的方法,重建传统道德和社会秩序。其中崇奉阳明心学者与佛、道合流,强调行善积德、因果报应,从而对劝善书的盛行推波助澜;而坚持程朱理学者则维护儒学正统,从宣传皇帝圣谕、宣讲乡约入手,将救助贫困视为改良社会的有效手段。前者可以袁黄为典型,后者则以高攀龙、陈龙正为代表。两股力量殊途同归,共同推动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兴起与发展。如学者所指出的:“晚明以来善书开始大量涌现,标志着一场新的思想运动正在酝酿形成,我们可以称之为‘劝善运动’。这场‘运动’既有心学家的参与,更有一般儒家士人的积极推动。其目标则是通过行善积德以求得最大限度的福祉,进而重建理想的社会秩序。用儒家的传统说法,亦即通过‘迁善改过’、‘与人为善’以实现‘善与人同’的理想社会”(吴震:《阳明心学与劝善运动》,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因此在明末清初以后,善会善堂等民间慈善组织在全国各地广泛涌现。
由此看来,所谓的“需求”不能仅限于理解为社会矛盾激化和穷人的大量出现,而应该包括商品经济勃兴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不适应现象——社会发展偏离传统轨道,思想道德混乱,社会伦理失范,贫富分化加剧等等。归根到底,这些社会问题严重冲击了明王朝的统治根基。因此,明末慈善组织的出现与慈善事业的兴起,固然有其内在的逻辑,更是与这样的社会大背景分不开的,是富于社会责任感的士大夫“救世”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江南地区慈善事业系谱研究”〔10BZS024〕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