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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习总书记在视察江苏的讲话中强调,加强文化建设要有主心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教育、广泛探索实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引导人们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将以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公共文化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为基准,进一步完善江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从项目、资金、人才、设施设备等多方面,加大对基层农村、特殊群体和苏北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二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发展与管理模式,抓好南京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国家试点。探索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模式,加强县(市)级公共文化机构对乡镇、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积极探索整合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的新途径,组建成立村“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三是着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古籍整理、保护与阅读传播数字化工程,在资源整合、合理配置、高效运行等方面再下功夫。大力推进全媒体传输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的馆藏资源数字化。
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创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我省现已完成了两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已有4个省辖市、22县(市、区)以及210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前,第三批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示范创建。
五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近年来,江苏文化方面先后制定了地方性法规6项,地方政府规章1项,走在全国前列。但从文化立法的数量来看,还是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教育、卫生等领域的立法。2013年,我们将《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2013—2017)五年立法规划,目前已完成了《条例》起草工作并报省法制办。(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徐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