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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历史文化会拖累制度建设吗
陶文昭
//www.workercn.cn2015-01-28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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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建设,必须考虑历史文化的影响。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当下也有些人常拿历史文化说事,甚至把历史文化作为挡箭牌,为自己在制度建设上的不力开脱。在法治建设上也是如此。有些人认为,我国有几千年封建专制史,人治传统根深蒂固,建设法治中国遥遥无期。对此,有必要从制度建设与历史文化的关系上作些分析。

  首先必须认识到,历史文化是影响制度演进的重要因素。每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制度建设必然带有自己的特色。我国有5000年连绵不断的历史,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这使得我国历史文化的惯性尤为巨大,对制度建设的影响更为显著。但是,历史文化毕竟只是制度建设的土壤、根基,而不是制度本身,历史文化对制度建设的影响并不是决定性的。一种历史文化的国家可能建立这种制度,也可能建立那种制度。一种制度可以存在于这种历史文化的国家,也可以存在于那种历史文化的国家。因此,在历史文化与制度建设的关系上,机械的、单线式的历史文化决定论和历史文化宿命论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今天我国的制度建设、法治建设既是扎根于历史文化,又是面向时代和未来的。一方面,我们主张制度建设要扎根于历史文化,但扎根不是抱残守缺,而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我国历史文化是多元和复杂的,其中既有正能量的东西,也有不少负能量的东西。作为在农耕社会、封建专制大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历史文化,确有不少消极因素,诸如官本位、特权思想、忽视个人权利、推崇人治等,这些都是不利于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也是我们要加以批判和克服的。而经过扬弃以后的历史文化,可以与当今社会相适应,为制度建设、法治建设提供文化支撑。另一方面,我们主张制度建设要面向时代和未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有着鲜明的创新品格。正是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今天的中国是一个全方位开放的国家,我国的制度建设、法治建设也是在这种开放的环境下进行的,可以学习人类创造的一切有益文明成果。比如在法治建设上,我们主张“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由此可见,对于历史文化与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全面辩证地分析,恰如其分地把握。我国历史文化中虽有不利于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糟粕性内容,但不能因此夸大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困难,从而在实践中无所作为。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增强制度自信,自信我们能创造更加先进的制度文明。(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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