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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值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一周年之际,新华社又全文发布了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意见》和《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大使命,创造性地回答了事关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是党中央根据当下中国文化、文艺发展所面临的时代使命和现实语境,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文艺工作所做出的纲领性、战略性部署。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不断深入,市场、资本、商业等要素在文艺领域大幅介入和渗透,各种新媒体在日常生活中广泛普及,我国的文艺发展状况变得更为复杂,文艺工作的对象、方式、手段、机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文艺生产格局、文艺传播方式、人民的文化需求、审美习惯等均发生了很大变化,文艺多样化发展的趋向更为明显。在当下中国语境中,正确把握文艺发展的多样化趋向与规律,处理好多样化与主旋律之间的复杂关系,认清多样化与多元化、自由化之间的根本区别,不仅有助于解决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文艺方向问题、文艺为什么人服务问题、文艺如何满足国际交流需要问题,而且对于应对文艺领域大量涌现的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现象、网络文艺现象,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体而言,当前我国文艺多样化发展的态势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文艺类型的多样化。当前,我国文艺创作呈现出百花齐放、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在多样化的文艺格局中,不仅存在着居于主流地位的“主旋律文艺”,亦有位居边缘的“非主流文艺”和作为主旋律对立面的“反主流文艺”。“主旋律文艺”在政策鼓励的大背景下,产生了大量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以先锋艺术、地下电影、另类文学等形式出现的“非主流文艺”,尽管位置边缘,但旗帜鲜明、个性十足,表现亦十分活跃。处于主流文艺对立面、以否定姿态出现的“反主流文艺”近年也屡屡可见:部分作品价值观扭曲,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肆意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英雄,过度渲染社会的阴暗面;有的作品娱乐至上、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突出展示人类的动物本能和原始欲望;有些更是胡乱编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出了一些文化“垃圾”。这些“反主流文艺”,不仅无益于提高人们的审美趣味,甚至可能摧毁我国长期以来在道德伦理、理想信念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为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多样化的文艺类型,在指导思想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具体策略方面,要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打磨好批评这把“利器”,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校准审美评判的“定盘星”,褒优贬劣、激浊扬清,敢于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表明态度,敢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表明立场,坚决抵制“反主流文艺”带来的消极影响,确保文艺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
二、文艺需求的多样化。古往今来,文艺一直担当着满足人民在认识、教育、休闲、审美等精神文化层面需求的功能。当前,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文艺作品的质量、品位、风格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中,一些落后、消极的需求混杂其中,如部分人理想信念不坚定,致使一些反社会、反人性、反科学的腐朽思想乘虚而入;部分人难以适应急剧的社会变革和激烈的社会竞争,无法正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阴暗面和局部丑恶现象,致使神秘主义、邪教、有神论思潮有所蔓延。尤其是在当前新媒体语境下,这些消极落后的需求更容易通过互联网“毫无禁忌”和“无所遮拦”的通畅得到无底线释放,发展到极端就会导致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谓的“失范”状态。由此,必须明辨不同性质的文艺需求,明确社会主义文艺应当服务于哪些层面的文化需求,以确保文艺不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与此同时,随着国际社会对我国关注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民众希望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文艺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在这方面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此,就必须积极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战略。同时,文艺工作者要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发中国精神、展现中国风貌”上下功夫,使外国受众通过欣赏中国文艺作品深化对中国的认识、增进对中国的了解。
三、文艺生产主体的多样化。相当一段时间,我国文艺生产的主体多归属于“体制之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创作主体身份归属开始分化,“体制外”创作主体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特别是近些年来,“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文艺组织大量涌现,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文艺群体十分活跃”(《讲话》)。他们借助于市场模式和商业化演出,通过互联网宣传及网络版权运作,不仅做到了经济自立,很多甚至一夜暴富。尽管他们创作的文艺作品仍显良莠不齐,但创作速度、作品数量、受众范围、社会影响等却丝毫不逊于“体制内”创作主体。对于新出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要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他们,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搭建平台等方式,规范其发展,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要把新文艺组织和体制外文艺工作者纳入工作范围,探索有效的服务指导方式,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在“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的同时,对体制外文艺工作者也要有培养“领军人物”和“高素质人才”的举措机制,并有“德艺双馨”的目标期许。
四、传播媒体的多样化。从传播媒体看,文艺在借助于小说、电影、电视等进入日常生活之后,近年更是依托网站、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网络文艺”现象(比如网络小说、漫动画、手机游戏等)。网络文艺以个人和小团队创作为主,具有明显的草根性、娱乐性、趋利性特征,受众群体覆盖社会各个阶层,具有顽强、蓬勃的生命力,缺点是作品水准良莠不齐,自律意识、阵地意识、主旋律意识不强。对此,一方面,要对网络文艺中包含的文化风险予以充分关注与防范,通过积极参与、法治治理等措施,掌握“话语权”、把握“兴奋点”,抓好阵地建设,树立责任意识,以更好地引导乃至引领网络文艺的发展。另一方面,应当明确网络文艺作为社会主义文艺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充分肯定网络文艺在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其视为文化生产与传播的孵化器和主渠道之一,而不再简单地以“草根”“低俗”视之。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文艺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中国文艺当代生产与传播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在正确把握文艺发展的多样化趋向与规律的同时,人们对文艺“多样化”的理解以及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式来满足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理解上的偏差和值得警惕的问题。
第一,文艺发展的“多样化”不等于文艺的“多元化”和“自由化”。“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我国关于文艺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二为”代表着文艺发展的根本方向,“双百”是在“二为”前提下的“双百”。也就是说,尽管当前我国文艺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格局,但并不意味着不同文艺类型之间可以等量齐观、不分主次。抛开文艺的“二为”方向去讨论文艺的“双百”方针,不但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艺多样化,而且容易陷入价值评判无是非、无差别的境地。对此,必须认识到:文艺的“多样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既不是失去方向、不分主次的“多元化”,亦不是被消费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牵着走的“自由化”,而必须是在“二为”方向统领下的多样化发展与繁荣;强调文艺发展的“二为”方向,不仅不会妨碍和削弱文艺的多样化,而且有助于导引和促进我国当代文艺多样化的健康发展。
第二,以文化产业与文艺事业的协调发展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当代文艺,尤其是影视艺术的大发展是这方面的最好例证。但辩证地看,文化产业的趋利倾向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比如部分影视剧为提高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和票房收入,以致各种粗鄙化、低俗化和过度娱乐化的“雷剧”“神剧”“脑残剧”不断上演,作品的艺术水准和社会价值大幅降低。针对这种“以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以市场价值取代社会价值”的倾向,一方面,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要把文艺产品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打造出既“叫好”又“叫座”,既能体现社会效益又能实现经济价值的优秀作品;另一方面,要避免把文艺和文化的发展完全推向市场,扶持和发展公益性的文艺事业,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式,努力引导生产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作品。只有实现文化产业与文艺事业的“双轮驱动”,才能不仅有助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发展,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多层次的文化和审美需求。(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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