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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实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必须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
突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保障机制。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关键是加强宣传和教育。要切实发挥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探索采取划分普法责任区的办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制中,落实好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和阵地建设。
突出重点难点,加强普法宣传。普法必须贴近群众生产生活,要围绕基层群众抓普法,积极组织法官、律师和司法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法治教育、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法律专栏、开展法律培训、法律援助,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和讲解与之息息相关的土地承包法、财产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抓普法,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普法教育活动,确保实现“一人学法、全家懂法、社会受益”的良好效果。要围绕创新载体抓普法,积极拓展宣传空间,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法治宣传平台,实现“广宣传、全覆盖”的效果。还应结合基层群众实际,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主题文艺创作,不断拓宽法律宣传渠道,在全社会形成群众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突出法律服务,创新司法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关键,大力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调解等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要认真开展法律援助,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切实将法律援助作为便民、亲民的一项具体行动,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要认真开展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企业改革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认真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针对群众矛盾纠纷新特点,积极探索调解前置、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有效做法,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依法公正和有机衔接,努力做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突出规范执法,完善监督体系。只有让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真正让他们信法、用法,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的落实。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委、政府要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过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依法治国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执法情况的监督力度。要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权力运行和执纪执法的透明度,让群众相信法律、学习法律、研究法律,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进而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作者系吉林省通化市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