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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质,才能为民主政治制度提供信念支撑、价值指向和精神动力。我国虽然具有重视民众教育的传统,但特权观念、依附意识的消极影响仍然存在,损害着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大力推进公民的相互教育。当前,主体及其价值观念正趋向多样化,这也需要创新公民教育方式,注重公民教育的主体间性,通过公民间的相互教育广泛凝聚共识。
马克思公民相互教育思想和当前公民教育的任务
政治制度体现在人的政治行为中,而政治行为又与人的教化状况息息相关,因而教育民众是政治制度的重要职能。但是,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建立公正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实行良好的国民教育的保障。马克思早在《莱茵报》时期就曾指出,国家具有“公共教育”的职能,“国家的真正的‘公共教育’就在于国家的合乎理性的公共的存在”。马克思反对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封建专制国家,认为真正的民主制国家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公共存在”,是保障公民主体地位、培育公民理性精神的制度。民主制国家的公民教育方式是,让个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使之成为自觉协调自身和国家整体关系的主体,成为具有自由平等精神的高度文明的人。马克思明确指出,理想的民主制是“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马克思关于公民相互教育的思想具有观念变革的意义。在马克思之前,许多哲学家曾经探讨过国民教育问题,但是他们坚持英雄史观,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二分的等级性方式理解教育。譬如,法国18世纪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虽然提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主张改变不合理的环境和教育,但他却将改变环境和教育的希望寄托于少数杰出人物的意见上,得出了“教育万能”的结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尖锐地批判了这种观点。“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马克思反对把人分为上等人和下等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他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决定性力量,应该建立人与人相互教育的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进公民教育方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是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二分的等级性教育的超越。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还不够健全,传统的等级观念和臣民意识的影响不容忽视。个别干部深受封建特权思想影响,以高高在上的“教育者”自居,颐指气使,脱离群众,脱离生活实际,官僚主义等工作作风问题突出,即使摆出有事同群众商量的姿态,也是搞“垂询”,而不是平等的咨询和对话。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特权思想,习近平同志指出:“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特权思想损害公平正义,是社会不公正的重要思想根源,必须用平等的公民相互教育取代特权思想。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公民教育实质上是在党的领导和引导下公民的自我教育,是为了巩固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其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能力。但是,公民是分为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是具有不同的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因此,公民教育不能采取一统的硬性灌输的方式,也不能将某种特殊偏好强加于所有人。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现实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地理解马克思的公民相互教育思想,赋予它新的涵义,凸显公民教育的交互性、主体间性,加强主体间的相互对话和协商,使公民形成相互宽容和包容的心态,求同存异。
公民相互教育的路径
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对公民相互教育具有促进作用。公民相互教育能够在政治、社会、文化等多领域、多路径展开,全面提升公民的素质。
公民的相互教育在公民参与政治实践中突出表现出来。参与本身就具有教育的功能,公民正是在参与政治的实践中培育自己的参与能力和素养的。正如美国学者福克斯所说:“公民身份的落实是一种教育过程。个人在落实公民的过程中逐步学会了政治的技艺。”在有序参与政治的活动中,公民之间具有相互的行为期待,从而使各方既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增强权利意识和社会担当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提出,要实现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和制度化发展,使公民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协商对话。协商民主的发展,为公民开辟了新的参与途径、新的学习教育渠道。协商民主克服了竞选性民主每隔几年投一次票的缺陷,提供了主体间协商对话的平台和持续参与的条件,使公民的参与常态化,成为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从而使公民的相互教育持续进行,这对提升公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公民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培养高素质的公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社会是一所公民教育的大学校,公民在社会交往中能够提高合理处理自身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化、文明化程度,扩大社会交往的自由。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依法建立和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等社会体制机制改革,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提供了新的空间,使公民能够从中展现才能,接受教育,增强归属感。公民在社会中的相互教育也就是相互学习,体现着人与人自由、平等的和谐关系,具有培育公民自由平等观念的功能。
公民教育是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思想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发展人的才能为目的,这体现着我国思想文化建设的特点和优势。公民之间的相互教育以我国文化传统为共同的血脉和根源,我国文化传统中“和而不同”的观念等为公民之间相互沟通、相互教育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和养分。加强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能够更好地发挥先进文化教育人民、服务人民、引领风尚的作用,能够更好地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并使人们从中获得相互教育和启迪。互联网等传媒工具也为公民相互教育提供了有利条件。
建设学习型政党,引领公民教育
公民相互教育是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是在党的领导和引导下进行的。党的引领力是以加强党自身的学习和建设作保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基础的。党要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要拜人民为师,汇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公民的相互教育离不开顶层设计,党对于公民的相互教育具有领导和引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这种顶层设计植根于群众的生活实践,集中体现着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因而能够引领公民教育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公民教育的正能量。
党对公民教育的引领力以党加强自身学习和建设为前提,党要建设成学习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党的学习和建设必须坚持群众史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克服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主人和仆人二分的等级观念,克服长官意志、特权思想和依附意识,使党员、干部以平等的公民身份看待自己、看待群众,认清干部也是普通的公民,他们本来就来自群众,就是从群众的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是被群众推选到领导岗位的。
尊重人民、拜人民为师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党只有向人民学习,拜人民为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创造性实践的深厚土壤中汲取营养,才能茁壮成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在党的理论宣传教育中,思想理论工作者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思想理论工作者不能做高高在上的“教育别人的导师”,不能脱离人民意愿主观任意地构想理论,而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实际,集中反映群众的所需、所想、所求,广泛、充分表达群众的心声。教育的功能是解疑释惑,思想理论工作者应该对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减少和化解人们思想上的矛盾和问题,为实际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提供思想前提和理论指导。思想理论工作者应该创造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人民不断发展的文化需要,从而有力地促进公民相互教育的拓展。
坚持公民的相互教育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是主体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条件下公民教育的必由之路。只有克服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二分的等级性教育方式,实行公民的相互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凝心聚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作者系南开大学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认同视角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建设研究”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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