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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创新创业教育上升为国家战略扎实推进。
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需要推动高等教育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意见》将加速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推动高等教育为我国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做出新贡献。这正是我国高等教育服务于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的时代担当。
高等教育战线应该抓住新一轮创业浪潮的新机遇。近年来,我国新注册市场主体增长近50%,新一轮创业浪潮成为保经济增长、促产业升级的重大引擎。因此需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更多的大学生深度参与创新创业。这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是为扩大学生就业并提高就业质量及时开出的“一服良药”。
高校应当以“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为目标,从制度、载体、方法、服务创新等方面着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应当以制度创新为先导。当务之急,应当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实施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改革学籍管理制度等。建立跨院系、跨学科专业的交叉培养机制,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的弹性学制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
以载体创新为重点,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的成功经验。为此,应当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和平台支撑。要发挥课程教学的知识传授载体作用,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要发挥专业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小微企业创新基地等在创新创业能力实训中的活动载体作用,深入实施和支持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竞赛项目,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
以方法创新为突破,对于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而言十分必要。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倒逼”改革注重实效是当前重要课题。比如:推行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突破束缚创新创业灵感的桎梏;改革考试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并运用大数据技术,丰富教育资源,推动课程和教学改革,破除“高分低能”的积弊。同时,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还应当以服务创新为保障。应当改进创业指导服务,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完善创业服务网功能,联合开发和实施创业培训项目,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信息、培训、项目对接”三及时,为高校学生创业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
高校要自觉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社会共同为深入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与生态。(作者为中南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努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支持体系 | 2009-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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