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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教师如何补偿才算合适?虽然中央政府有计划,各省市也制定了实施办法,但这些都过于原则化,还需依据当地实际,依据能否“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标准,采取更为积极、灵活的措施。
浙江省政府日前的下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教师经费补贴等福利政策。其中一项新的举措是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于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即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可按一定的学费标准,本科生连续退费4年,专科生连续退费3年。对于到乡村学校支教一学年及以上的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
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已经存在较长一段时间,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其中就规定,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浙江此举算是根据本省实际,把国务院的这一政策落实到位。
目前,除北京、广东外的30个省份已先后发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浙江是发布较晚的。然而,发文不是目的,解决乡村教师问题的关键要看执行。依据实地调查,当下一些地方乡村教师的状况仅靠支持计划的力度,尚难以彻底改观,还需要彻底实现城乡居民教育权利的平等,改善教师的管理与评价,同时更为系统、实在地激励乡村教师。
像浙江这样的发达地区,城乡差别不像中西部地区那么大,乡村教师的收入本就不低,一年退还的4000元左右学费(折合每月三四百元钱)对一些家庭条件不宽裕、积极寻求独立生活的青年人来说,确实能形成一定激励,但对于部分大学毕业生而言,意义并不大。
那么,如何补偿乡村教师才算合适?虽然中央政府有计划,各省市也制定了实施办法,但这些都过于原则化,还需依据当地实际,按照能否“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标准,采取更为积极、灵活的措施。县里财政给予支持,乡镇再支持一些,民间组织机构和个人也可参与进来,共同攻克乡村教师的难题。浙江淳安临岐镇就采取了这样的方式,除了县里对16所位置相对更偏远的乡村学校老师每月发农村特岗津贴1000元,临岐镇小的老师每人每月还能拿到500元的农村特岗津贴,也可以入住学校附近的教师公寓。
激励乡村教师,除了经济杠杆,还要有系统举措。不少地方比较多地考虑了激励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也考虑了用经费吸引优秀的退休教师,但对于一般乡村教师的激励力度显得不够,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现象,挫伤了这些教师的积极性。事实上,这些教师中有不少是当年积极献身乡村教育的青年大学生,现在如何对待他们预示着将来怎样对待那些今天用上岗退费政策招来的大学生。假如不能系统解决好他们的问题,就不能给乡村教育带来持续稳定的期望。
从需求层次分析,对乡村教师予以更为系统的激励,需要改善乡村学校的管理和评价。不少文件提到乡村评职称不硬性要求发论文,这仅是改善乡村学校管理和评价的一项具体措施。更为重要的是,要给教师更大的自主空间,让更多有理想的青年人依据自己的教育理念,在提高自己的同时创造出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生态。
由此看来,上岗退学费等是开始解决乡村教师问题的实招,体现出政府有意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教育的意志和决心,各地还应“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让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变得更具体、更可操作,即不仅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还让越来越多的乡村教师感到这个岗位是自己可以安身立命的岗位,愿意扎根乡村教育,造福农村孩子,实现自己的人生使命。(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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