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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团党委是领导部队建设的“一线指挥部”,是落实依法治军目标的组织、部署、监督、执行机构,要把自身建设纳入法治范畴,把部队建设带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法治轨道。
学好法律知识,涵养法治思维。旅团党委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主席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自觉学习掌握《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军队条令等军事法规以及党、国家和军队的政策制度等,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使自己成为知法的明白人、守法的规矩人、护法的铁面人。自觉带领单位落实依法治军的具体责任,在法治的框架下思考、决策、执行,用法治理念考虑问题、谋划建设、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遵循法规与落实上级指示的关系,形成筹划决策依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处事定力,使法治成为一种精神的信仰、价值的认同、权力的表达、执行的方法。
依法抓建基层,助推打赢能力。旅团党委要依法抓建统筹部队发展,依法治训提高打赢能力,用法治的标准规范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用法规规范军事训练的实施、考核、评估过程,使提升部队作战能力的方式规范化、常态化,检验部队作战水平的模式量化、具体化,使部队的战斗力标准有据可依、易于操作。用法治的稳定性、权威性、规范性整合作战效能,军事斗争越激烈、作战任务越紧迫,越需要强化部队的组织性、纪律性、准确性,落实精细化要求、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运行、合理化配置,把战场上的不确定因素降到最低,使法治成为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的“稳压器”,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推进器”。
依法规范用权,强化法治刚性。旅团党委必须用法治手段对“人治惯性”、“行不依法”、“特权思想”等隐性弊病和不自觉地陷入运动式抓建、随意性落实、选择性执法的窠臼加以纠治和规范。要刀口向己剔除自身弊病,不因法规制度对自身的行为有限制、利益有冲突、权力有约束而消极抵触搞变通,让法规制度成为约束自身的准绳和戒尺。要树立起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时刻绷紧法治的准绳和红线,用“同一把尺子”量长短、量对错,对违法违纪问题零懈怠、零容忍,不留情面、露头就打,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要瞄准错位乱象的“靶心”,用法治的刚性消除工作落实中的弹性,落实制度不开后门、不留天窗,贯彻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让法治成为硬性约束的准绳和标杆。
依法公正治军,增强部队凝聚力。法治具有凝聚共识、调控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旅团党委要为官兵提供公平的成长平台、公正的竞技舞台,做到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落实法规没有例外,每名官兵都有心中的标准和努力的方向,特别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等基本原则,落实“公平公正、任人唯贤”的选拔标准,使那些信念坚定、勤勉务实、敢于担当的优秀官兵脱颖而出,最大限度发挥官兵的能动性,激发官兵的潜能,使官兵自觉置身法治的监督和保护之下,做到“心中有法自从容”,使法治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真正惠及广大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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