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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加大法规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从严治军的“严”,主要就体现在执行力上。再科学的法规,如果执行不严,也会毫无价值;再完善的法规,如果执行不力,也会形同虚设。军令如山,军规似铁。法规只有刚性执行,部队才能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军纪严明、令行禁止,部队才能形成凝聚力战斗力。如果执行法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法规就会变成纸老虎、稻草人,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我军历来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军纪严明、执法如山是我们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塑造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保证了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新形势下,我军正以强军目标为引领,深化军队改革,加快战略转型。这就更加需要加强从严执纪,强化从严之威,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迈向崭新实践。但是,现实中执行法规不够严格、搞自由裁量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停留在“口头执行”“文件执行”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有的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钻空子、打“擦边球”;有的缺乏连贯性、彻底性,执行起来先紧后松、此紧彼松、时紧时松;还有的不敢较真碰硬,当老好人、不得罪人,对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刑起于兵,师出以律。要着力推进军队领导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法治化,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使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成为铁律。要坚持严字当头,任何人都不能置于法规之外,尤其是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决不手软,下级出了问题要查上级责任,班子出了问题要查主官责任,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只有加大法规执行力度,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进入工作、深入人心,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才能彰显。一旦在部队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法治环境,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就能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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