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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出台新政策力促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www.workercn.cn2014-09-17来源: 浙江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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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淳安县出台《关于提升乡村旅游促进全县景区化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4〕110号)文件,每年拿出5000万元发展乡村旅游,通过“四明确、四力促”推进全县景区化。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确立乡村旅游是全县景区化主战场的功能定位,确定千岛湖镇半小时乡村休闲核心区、环湖旅游线、姜家旅游集聚区构成的“一核一环一区”乡村旅游新格局,力争2017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600万人次以上,收入10亿元以上,力促乡村旅游成为农民致富主要增长点。
  二是明确发展重点。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休闲、乡村度假、精品农家乐、三产融合、旅游服务体系等项目产品,重点鼓励乡村精品度假酒店、度假村落、AAA以上旅游景区及农业园区、3星级以上农家乐的建设,力促乡村旅游品质全面提升。
  三是明确奖补标准。出台12条扶持发展乡村旅游政策,奖补金额由原先的1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政策立足我县实际,针对性强,如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1000万元用于精品度假酒店和度假村落内部的道路、排污等基础配套设施,对被新认定为AAAA级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等,力促新产品新业态开发。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规定乡镇政府是提升乡村旅游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乡村旅游考核机制,特别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力促我县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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