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多部门联合打违 推进滨海旅游公路建设
//www.workercn.cn2015-08-05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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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在万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万宁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监大队、市林业局、市消防大队以及东澳镇和礼纪镇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打违队伍共400多人,对万宁市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和滨海旅游公路两侧的抢建和违章建筑进行专项整治打击。
联合打违队伍警力维稳,多部门联动,组织有序、措施得当,程序合法,在2辆重型炮机和1辆钩机的铁拳打击下,一处处抢建和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当天,万宁市共拆除抢建和违章建筑120多间,拆违面积共约18000多平方米,其中,拆除海岸线200米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约占7000多平方米。
据悉,万宁此次打违行动重点打击了在市重点项目开发区范围和滨海旅游公路两侧控制区内,以套取政府征地补偿为目的的各类抢建、抢修、抢种行为,让万宁市滨海旅游公路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更加有序地推进。
万宁市将采取打击违建不留死角、敢碰硬、动真格、零容忍的治违态度,坚决不让投机者得利,老实人吃亏,维护政府公信力,大力倡导公众正确的价值取向,取信于民。
相关链接:
1、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滨海旅游公路,作为海南旅游公路示范工程,于2012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这个集景观、环境、人文、创意为一体的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项目总投资9.62亿元,全长35.4公里,途经南燕湾、神州半岛、老爷海、保定湾等美丽海岸,其中有近一半路段可直观大海,突出滨海特色,将带给游客独特的视觉享受。按照国际标准设计的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建成后将是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滨海旅游公路。
2、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具体界限由省人民政府确定。”该规定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检查组将以《规定》施行日(2013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规定》施行后开发及未开发(含已规划未开发)项目一律按规定处理。
联合打违队伍警力维稳,多部门联动,组织有序、措施得当,程序合法,在2辆重型炮机和1辆钩机的铁拳打击下,一处处抢建和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当天,万宁市共拆除抢建和违章建筑120多间,拆违面积共约18000多平方米,其中,拆除海岸线200米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约占7000多平方米。
据悉,万宁此次打违行动重点打击了在市重点项目开发区范围和滨海旅游公路两侧控制区内,以套取政府征地补偿为目的的各类抢建、抢修、抢种行为,让万宁市滨海旅游公路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更加有序地推进。
万宁市将采取打击违建不留死角、敢碰硬、动真格、零容忍的治违态度,坚决不让投机者得利,老实人吃亏,维护政府公信力,大力倡导公众正确的价值取向,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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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滨海旅游公路,作为海南旅游公路示范工程,于2012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这个集景观、环境、人文、创意为一体的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项目总投资9.62亿元,全长35.4公里,途经南燕湾、神州半岛、老爷海、保定湾等美丽海岸,其中有近一半路段可直观大海,突出滨海特色,将带给游客独特的视觉享受。按照国际标准设计的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建成后将是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滨海旅游公路。
2、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具体界限由省人民政府确定。”该规定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检查组将以《规定》施行日(2013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规定》施行后开发及未开发(含已规划未开发)项目一律按规定处理。
编辑:施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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