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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成了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拦路虎
//www.workercn.cn2014-04-28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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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旅游接待人数与旅游收入成了旅游工作的指挥棒,2013年,31个省份GDP总和约为63万亿元,超出全国GDP总量6.1万亿元,差距为10%。而目前31个省份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布的旅游人数与收入之和超过了全国公布数据的两三倍,反映了旅游业统计中的水分之大。这是以速度、规模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方式在统计工作上的表现,而这种统计反过来又助长了这种发展方式。全国旅游统计数据虚实难辨,地区之间旅游统计数据攀比成风,统计数据成了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拦路虎。
  近日出台的新的国内旅游统计体系试点,是引导全行业从规模增长为主向规模、质量、效益结合型发展模式转变的一大举措,成为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风向标。
  从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改革完善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工作主要指标表》(2012年数据,以下简称《指标表》)来看,在保留旅游人数、旅游收入等传统的规模性指标的同时,还设置了过夜游客人数、平均停留天数、常住居民人均接待游客数和旅行社接待人数占国内游客人数比例等结构性指标。通过多维度的分析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地国内旅游的发展阶段、特征及其强势与弱点,有助于各地发挥优势、化解弱点,促进旅游供给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旅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与以往的统计指标相比,无疑是一大进步,也与国际标准接轨进了一大步。
  但是,笔者认为从该《指标表》公布的数据来看,若干指标仍有可商榷之处。这里仅举数例略加探讨。
  无需设两个“过夜游客人数”指标
  《指标表》设置了“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与“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两个指标。笔者建议“住宿单位”前应加“旅游”两字加以界定,或按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统计概览》的提法,改为“饭店或类似住宿设施”、“所有旅游住宿设施” ,以与家庭住宅等非旅游住宿设施相区别。
  从公布的21个省份的数据来看,除内蒙古、宁夏两区这两个数据完全一致外(表示全部过夜游客都住在旅游住宿设施中,有待研究——笔者),其余19个省份前者数据均大于后者,大多差距在20%~50%之间,似不可信。以北京市为例,“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为13620万人次,“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为7469万人次,有近半数的过夜游客不住在旅游住宿单位。据北京市旅委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2.26亿人次,其中外地来京1.36亿人次、本市居民在京旅游0.9亿人次(包括6个城区居民去京郊游10个远郊区旅游和10个远郊区居民到6个城区的都市游)。《指标表》数据表示,13620万人次全部是外地来京的过夜游客,不包括本市居民在京郊游中的过夜客人。显然这个数据有误,因为在京郊游的市民中有35.7%的游客过夜住宿,难道京郊的“农家乐”和度假饭店旅馆的客房不算“住宿单位”?北京“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7469万人次,其余6151万人次在哪里过夜?
  这两个数据的差距如此之大,或者是因为列入旅游住宿单位的数据库不全,或者是因为搜集的统计数据不全。笔者认为依照常理推测,“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与“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两个指标的差距拟在10%~20%左右较为可信,前者包括住在亲友家中、第二住宅或对口接待单位的内部非旅游住宿设施中。这个问题不仅北京市的数据存在,其余省份的数据中也存在。其实,对口接待单位的内部住宿设施也应列入旅游住宿单位之中。
  笔者认为,既然把过夜游客作为国内旅游统计的核心指标,无需再设两个过夜游客指标。以旅游住宿设施的过夜游客为基数,再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测得各地接待国内游客中住在亲友、第二住宅人数的比例,就可以推算出全部过夜游客的数据。
  应明确设置过夜游客与一日游游客的比重
  《指标表》还设置了“住宿单位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占国内游客比重”指标,但是该表没有设置包括一日游游客在内的全部游客指标。如要设此指标,《指标表》应增设包含一日游游客在内的“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指标。《指标表》中,北京市“住宿单位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占国内游客比重”为33%,北京市旅委公布2012年共接待国内游客2.26亿人次,“33%”的数据与这个“2.26亿人次”是相符的,但该表中没有这一栏。作为国家标准,不够严谨。
  笔者认为,“住宿单位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占国内游客比重”指标应改为“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人数占国内游客比重”,用以表示过夜游客与一日游游客之间的比例。
  “国内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数据存疑
  《指标表》还设有“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这是一个表示客源市场特点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较长的城市,或是游客中商务、会展、文教交流的较多,或是旅游资源丰厚、著名景点众多,如北京;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较长的省份,如远在南方以度假为主的省份,如海南;地处边陲、地域辽阔、城市景点距离遥远的省份,如西藏、新疆。
  但《指标表》中西藏自治区游客平均停留仅1.75天、排位第12,似不可信;内蒙古自治区只有1.41天也不可信,这两个数据与它们的区位、地理条件与交通状况不相吻合,它们“住宿单位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占国内游客比重”指标高达86%、85%,位居第一、第二,也无法自圆其说。
  尽快启动“旅游卫星账户”的研究
  新的国内旅游统计体系只解决了国内旅游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核算,没有解决旅游业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行业的关系,不能准确测定旅游增加值(而非旅游总收入)在GDP中的贡献率,也不显示旅游直接与间接就业人数在国民就业中的贡献率。这两点正是目前旅游经济统计、测算与研究中最不靠谱的问题,大多以不科学、不严谨的方式公布旅游业占地区GDP的百分比和旅游就业增加人数。
  建议在世界旅游组织指导下,国家旅游局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尽快启动“旅游卫星账户”的实质性研究,使旅游统计体系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以权威、可信的数据支撑“旅游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世界旅游强国的建设。
  国家统计局业已表示准备改进核算体制,从分级核算走向国家统一核算。旅游业仅仅在统计指标上做些改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旅游统计不建立全国垂直的管理、核算系统,仍然隶属于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发布数据,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数字“比赛”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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