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旅游频道旅游观察-正文
“野鸡旅行社”为何能逃离监管目光?
//www.workercn.cn2014-06-26来源: 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 更多

    近日,广州媒体报道了“羊城‘一日游’,半天是购物”的新闻。据报道,在游览中,导游将游客带到走私物品的窝点推销超低价格产品,又带游客去玉器店购买大甩卖的产品,引得不少游客兴趣大增。这样的手法不但改变了传统的推销模式,还更具有荒诞性和隐秘性,也逃离了监管的目光。
    旅游法明确规定,不能带游客去指定购物点,不能强制购物。然而,现实中,法律只能约束正规企业,许多地下经济是不会遵从价格规律和法律规定行事的。法律再严厉再细密,依然会遭遇变相手法的冲淡,甚至消费者也不觉得自己权益受损。这足可见,在复杂的买卖供求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灰色地带,很容易游离于法律视野之外。
    对广州本地人及其亲友来说,基本上不会需要传统的一日游。因此,参加一日游的大部分都是即兴的外地游客。导游也会带他们去看一些廉价或免费的景点,但在时间的掌控上,却有文章可做:虽然景点都没少,但把购物时间延长,将游览时间压缩,则是最常用的伎俩。在这种完全不需要回头客、不需要口碑、质量标准也无法评估的消费服务中,非正规旅行社的短期行为成了其长期行为。
    由于旅行社出价很低,通常也不到100元,往往能轻易吸引某些对“低成本、有着数”存在幻想的群体。特别是许多人有足够的空余时间无处打发,参加这些旅游就纯粹当作“游车河”,只要不触及人身安全等底线,基本上也不会去较真和维权。为了稳定游客,旅行团导游还会适时给予“回报”,带游客买到便宜货,比如走私产品,这更让许多贪小便宜的游客感到这种旅途是值得的,甚至超过了期待。
    旅游市场是分层次的,有人追求高品质、高享受、纯游玩,也有人满足于拍拍照、购购物。法规为保护大多数人利益可以规定不准强制购物,但旅客真的在忽悠下去买东西则管不到了。况且,如果没有“强制”证据,即使真的购物,这些旅行团也不会被究责。至于众多“野鸡旅行社”,如果没有旅客认为自己被宰,那么“不告不理”,主管部门只会“只眼开只眼闭”,比如这次媒体报道的案例。
    “野鸡旅行社”的猖獗,不会因为法律的严格而收敛,反而会因为市场的需求而越发兴旺。旅游管理部门要从维护法律权威出发,持续打击和清理各种不良的行当。同时,还要通过线上和线下建立真正为旅客服务的机构,让旅游人士能便捷地获取合法安全的参团旅行途径。至少,对“野鸡旅行社”满大街派线路的行为,就很有必要明察暗访抓典型了。(耀 琪)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